是在担保人的立场上,对于担保人来说,最好是女方有工作后再怀孕。
在加拿大,很多有工作的丈夫都比较怕妻子没有工作,并怀孕生子。因为万一离婚,男人要付很多帐单。就事论事
lz英语一般,目前估计连超市的工作都找不到,除非在华裔家里做保姆,这也不是长久之计。
我曾请过3个刚登陆的新移民,都是因为刚来夫妻俩都没紧张,又感觉6倍的花人民币压力太大。(其中一个登陆3年多的也是护士,现在正在读esl。老公读link她先工作养家,然后她怀孕辞职,老公去读esl申请助学金养家)
lz原来是护士,英语成绩达标后,再去读书培训,很容易做会相关行业--化验室抽血/护士。不过就lz的语言可能要读上2年才够申请读专业什么的。
这么算下来l,z找到工作时,担保期过了,lz的老公也没什么经济担忧了。再计划工作一定时间拿失业金或者妈妈金生育。到时成大龄孕妇,还有怀宝宝是要缘分的,不是想有就有的。不是什么事情都会按愿望的方向走的。
再说,lz是想生孩子过日子的那个人,应该不会为了离婚拿抚养费才生孩子的吧。
除非lz老公想离婚,那就行行好,趁人家lz还年轻赶快放人家一马,别耽误人家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