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了解的是,联邦法律对于枫叶卡更新和入籍的要求,只有2点,居住累计时间和是否犯罪,而没有其他法律上的要求。 现在有能力投资移民的人,资金都不是问题,随便卖一套位于大中城市的房子,就够吃十几二十年的,而且都是各公司的高管或老板。之所以做的这么辛苦,我估计是起初目的是想拿回已经支付的押金款,后来慢慢生意变成鸡肋,被困在那里脱不了身,结果是要么赔钱,要么赔身体赔精力,我也只能表示同情了。 不要忘了"移民欺诈"这尚方宝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