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考了10次左右没有过,后来找icbc的问为什么总是不给我过,他们解释说有20次以上没有过的,我反思这一套考试制度,为了保证考试的公证,为什么不在考试的过程中装一个行车记录仪呢?为什么不能够多一个陪考的人呢?就2个人考试,考官有绝对的权力,绝对的权力是否带来考试的不公道?我原来楼下的也考了8--9次没有过,也许很多人考了多次没有过是因为自尊心问题不愿意说,也许多次没有过的大有人在。 听说过有些考官非常严格,五级的我觉得过于严格就有挑刺的嫌疑。但是七级严格点我还算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