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一下进程,因为回了一次国,所以回来已经是11月中旬,太太已经和银行交涉了,答应重新审查,说中旬可以还款到帐户上,可今天已经是月底了,还没到账,就先打了银行的中文客服电话,说必须联系分行。再去了分行,经理出来了。说第二次pay是去年10月份,已经过了一年了,你们应该检查自己的银行信息,这个确实是我的一个果过失,当时以为她是忘了存,所以没有检查以前的支票记录,直到年终做决算,把银行记录都给了会计,他们的软件查出重复支付了。
我和分行经理说,第一你们是把顾客的支票重复支付,第二支票签发是2016年11月,第一次pay是在2016年12月,第二次重复支付是在2017年10月,你们支付了一张过期支票,犯了两个错误。银行的过失远远大于我们,如果你们不还款,那么我就关闭账户,开到隔壁银行去。
其实前年换TD的信用卡POS的时候,TD硬是要拉我们去开户,他们知道我们的资金流量,作为顾客,我有权选择一个安心放心的银行。经理答应下周给回复,如果不还款,我只有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