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得太清楚了,赞!举个例子,假设进口奔驰量少很紧俏,张三订了一辆,加价三万让给李四,李四加价两万让给王五,王五又加价一万让给丁六,然后车到了,比原始价高了六万由大款丁六办理了车辆登记,而车商对每次换车主名收两千元更名费,当事各方皆大欢喜,只有税务局不高兴,因为中间的六万差价实际上是做了三次转让生意,却没有人交税报税。所以现在规定车商预售给张三时就得登记,以后每变一次都得登记在案,这样赚了钱的张三李四王五都藏不住了,都得报税交税。如果你都不做登记变更,那么将来车管所登记时只能登记成最早的张三,后面几个人没有法律保障,还能出钱买吗?再加上现在进口车增多,不紧俏了,而买得起的人却少了,雪上加霜,很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