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gnotta这个事到底是谁的责任?

司法的公正公平,还要考虑无辜受害者(注意,只是无辜受害者,不是所有受害者都是无辜的),尤其是死者的权利。一个凶杀案,在凶手作案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去挖掘凶手的所谓童年阴影,或其他什么精神疾病原因而为其脱罪,那是对受害者人权的第二次侵犯,也是对受害者家属人权的侵犯。

每次看到一些律师为了名气或者金钱,为一个证据显而易见的凶手挖掘控方司法程序或证据的漏洞而让凶手成功脱罪,就觉得西方司法制度也需要深刻检讨。凶手活着,被害者死去,这已经是事实的不公平了,这时候如果只保护凶手的权益而漠视受害者的权益,无辜受害者已死不会抗议,他要的公道又在哪里?

我只有在一种情况下不会为受害者抗议,那就是对凶手判决从轻发落的法官或者为凶手洗脱罪名的辩护律师把凶手接回家,像在法庭上爱护司法程序和律师费一样爱护凶手,决不连累社区乃至整个社会。
 

大拿

Miroir de la vie
是不是精神病人有专门的鉴定程序,你若自己定义一套让李能通过而让mag outta 不能通过的标准,本身就是区别性对待,制度性岐视。

如果我能定义一套,那再简单不过了 。。。

行凶杀人者必须偿命,这是一个讨还公道、告慰死者的过程,不论拿什么理由为行凶者开脱都有悖公平 。。。

如果一头野兽吃了人,你是留它一命以显仁慈,还是宰了它以解恶气呢 。。。?
 
最后编辑: 2014-10-12
我只有在一种情况下不会为受害者抗议,那就是对凶手判决从轻发落的法官或者为凶手洗脱罪名的辩护律师把凶手接回家,像在法庭上爱护司法程序和律师费一样爱护凶手,决不连累社区乃至整个社会。

这法官不好当啊,轻判得养人一生,没陪审团啥事。。。。

如果真能判死刑,只怕反对者会让他来亲手执行。。。

擦,条条蛇都咬人啊。。。

全国法官要连夜跑路了。。。
 
这法官不好当啊,轻判得养人一生,没陪审团啥事。。。。

如果真能判死刑,只怕反对者会让他来亲手执行。。。

擦,条条蛇都咬人啊。。。

全国法官要连夜跑路了。。。
法官就希望有陪审团,这样压力会小些。马格诺塔明知自己在法官那里罪责难逃,所以就赌一把陪审团了。犯罪嫌疑人有选择要不要陪审团的权利,检方没有,只能相信法官一人。
中国要是有陪审团,法官恐怕就不高兴了,那样就拿不到黑钱了。
 

大拿

Miroir de la vie
陪呻团主意已定,马的律师就穷白活去罢 。。。

 
司法的公正公平,还要考虑无辜受害者(注意,只是无辜受害者,不是所有受害者都是无辜的),尤其是死者的权利。一个凶杀案,在凶手作案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去挖掘凶手的所谓童年阴影,或其他什么精神疾病原因而为其脱罪,那是对受害者人权的第二次侵犯,也是对受害者家属人权的侵犯。

每次看到一些律师为了名气或者金钱,为一个证据显而易见的凶手挖掘控方司法程序或证据的漏洞而让凶手成功脱罪,就觉得西方司法制度也需要深刻检讨。凶手活着,被害者死去,这已经是事实的不公平了,这时候如果只保护凶手的权益而漠视受害者的权益,无辜受害者已死不会抗议,他要的公道又在哪里?

我只有在一种情况下不会为受害者抗议,那就是对凶手判决从轻发落的法官或者为凶手洗脱罪名的辩护律师把凶手接回家,像在法庭上爱护司法程序和律师费一样爱护凶手,决不连累社区乃至整个社会。
我和你一样的想法,当我看到律师不耻下问林俊的前男友问题的时候,当时就想这样辩护无罪,你领回去养着吧。
依我看,他就该凌迟处死。要是林俊的父亲有机会下手,就该亲手宰了这个丧尽天良的,哪怕后半生蹲大狱。
 
我和你一样的想法,当我看到律师不耻下问林俊的前男友问题的时候,当时就想这样辩护无罪,你领回去养着吧。
依我看,他就该凌迟处死。要是林俊的父亲有机会下手,就该亲手宰了这个丧尽天良的,哪怕后半生蹲大狱。
辩护律师在法律上视为跟被告同一个人,
大的背景看, 因为每个人都可能成为被告, 每个人都可能被冤枉, 刑事罪有国家起诉, 法律上给被告充分的权利是基于,原告是国家, 被告是个人, 一边强大一边相对弱小的情况,
刑事案件不是都清晰, 冤案会发生的, 法律系统在不放走有罪和不冤枉无辜之间, 倾向于后者,
 
辩护律师在法律上视为跟被告同一个人,
大的背景看, 因为每个人都可能成为被告, 每个人都可能被冤枉, 刑事罪有国家起诉, 法律上给被告充分的权利是基于,原告是国家, 被告是个人, 一边强大一边相对弱小的情况,
刑事案件不是都清晰, 冤案会发生的, 法律系统在不放走有罪和不冤枉无辜之间, 倾向于后者,


正解!

想一想美国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就知道sabre大师的道理了。
 
“No criminal justice system is, or can be, perfect. Nevertheless, the manner
in which a society concerns itself with persons who may have been wrongly
convicted and imprisoned must be one of the yardsticks by which civilization is
measured.”
 
问题在于如果辩护律师明知道自己当事人有罪,却仍坚持为其作无罪辩护呢?
恐怕这个是很难用法律公平解释的。为恶人开罪的人注定也成为恶人,而司法的目的不是要制造更多恶人。
恶人与好人的单独较量中,力量天平常常倾向于恶人,比如一次抢劫或劫持人质。所以要靠法律等暴力工具来帮助好人,遏制恶人,达到公平。
哎,律师真是一个可怕的职业,时刻要面对拷问自身内心的挑战啊
 

大拿

Miroir de la vie
问题在于如果辩护律师明知道自己当事人有罪,却仍坚持为其作无罪辩护呢?
恐怕这个是很难用法律公平解释的。为恶人开罪的人注定也成为恶人,而司法的目的不是要制造更多恶人。
恶人与好人的单独较量中,力量天平常常倾向于恶人,比如一次抢劫或劫持人质。所以要靠法律等暴力工具来帮助好人,遏制恶人,达到公平。
哎,律师真是一个可怕的职业,时刻要面对拷问自身内心的挑战啊

律师拿了钱,明知事主有罪也要为其辩护,这是他的职业,律师是个雇佣兵,只服务客户利益,不负责司法公正 。。。
 
你们都没看过乱世冤家吗?

里面辩护律师那台词太经典了,
法语片,大家找资源吧,别笑破肚子。
 
律师拿了钱,明知事主有罪也要为其辩护,这是他的职业,律师是个雇佣兵,只服务客户利益,不负责司法公正 。。。
no,它可以选择不做辩护,不是有钱一定要挣的,这个道理中国封建社会的小农业主都知道
 
问题在于如果辩护律师明知道自己当事人有罪,却仍坚持为其作无罪辩护呢?
恐怕这个是很难用法律公平解释的。为恶人开罪的人注定也成为恶人,而司法的目的不是要制造更多恶人。
恶人与好人的单独较量中,力量天平常常倾向于恶人,比如一次抢劫或劫持人质。所以要靠法律等暴力工具来帮助好人,遏制恶人,达到公平。
哎,律师真是一个可怕的职业,时刻要面对拷问自身内心的挑战啊
律师100%站在被告一边, 相当于被告的延伸,这个制度, 强调个人权利,
刑事案的原告是国家, 掌握了大量资源, 只有给了个人充分的权利, 才能实现人权宪章里对生命自由和安全的保护,
受害人的权利靠国家在法庭上声张,
我相信, 在被告充分的利用了他的所有权利之后, 法庭依然发现他毫无疑义的有罪, 这个时候, 是正义和公正的体现。。
 
如果我能定义一套,那再简单不过了 。。。

行凶杀人者必须偿命,这是一个讨还公道、告慰死者的过程,不论拿什么理由为行凶者开脱都有悖公平 。。。

如果一头野兽吃了人,你是留它一命以显仁慈,还是宰了它以解恶气呢 。。。?
要把李伟光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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