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英文版加国宪法第6条。查一下加国法院的案例,有一功能,输入加国宪法第6条,网站上会出现与第6条有关的所有案例。(加国最高法院(三审)的案例查询是免费的。(你一定能找到对你非常管用的相关案例)(这也是学习,你一定可以学到很多,通过实例,你会更好的了解这个公平,公正的社会,会有很大进步)按程序,投诉入籍的有关上级。不同意入籍部门对你入籍申请的处理意见。你一定赢。都是忽悠,瞎唬。最后一招,找个律师。你了解一下程序。英文好的话,可以自己以程序维护宪法给于每个生活在加境内的居民的迁徙权力。你玩真的了,想叫你回提名省待2年的人,会换个人把你的事了结的。想有个亲身体验,就找个律师,如你真有律师了。。。入籍部门会找个理由,把你的事解决的。建议现在你在去入籍部门重新申请。谁不受理,记下名字,要他给出理由。。。最好,要入籍部门给你个书面的拒决文字。。。到了这一步,你会发现会出现变化的。哪里有工作就去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