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省提名 没在本省待过 入籍会有问题吗

帮朋友询问的 她前几年拿了某省技术移民 走的Express Entry
登陆时只去过提名省两周 就直接定居多伦多好几年 目前打算入籍
不知道会不会被卡?之前只听说没在提名省待过的 续pr会被卡
 

~Elaine~

RCIC加拿大注册移民顾问
304
从宪法角度来说,成为了永久居民后是完全有权利选择自己想要居住的省份的,这个是人权。

如果追溯,只能追溯您朋友在申请中是否存在“misrepresentation”,即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了虚假信息(例如在某省份的居住意图上撒谎),但是这个被追溯的还是相对较少的。

不过一登陆就马上搬走肯定是不好的,因为如果万一追溯起来,从行为上来说很难解释。
 
最后编辑: 2018-07-18

dajzh

移居5/城市2
68
从宪法角度来说,成为了永久居民后是完全有权利选择自己想要居住的省份的,这个是人权。

如果追溯,只能追溯您朋友在申请中是否存在“misrepresentation”,即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了虚假信息(例如在某省份的居住意图上撒谎),但是这个被追溯的还是相对较少的。

不过一登陆就马上搬走肯定是不好的,因为如果万一追溯起来,从行为上来说很难解释。


你说的 宪法人权宪章里加拿大有自由迁徙的权利,这没错,但是PNP 是移民本身和提名省签了合约,要居住一定时间,才可以有这PR身份,这属于conditional offer,如果你没有遵守这点,就是违约,那么CIC完全有理由让你拒绝当事人的入籍申请,甚至deprive PR身份。原因就是移民欺诈。
 
你说的 宪法人权宪章里加拿大有自由迁徙的权利,这没错,但是PNP 是移民本身和提名省签了合约,要居住一定时间,才可以有这PR身份,这属于conditional offer,如果你没有遵守这点,就是违约,那么CIC完全有理由让你拒绝当事人的入籍申请,甚至deprive PR身份。原因就是移民欺诈。


呵呵,别说合约,即便是法律,违宪的任何条款与规定都无效。无效意味无任何约束力。签了个无效合约那来的违约之说。更与个人诚信扯不上关系啦。
 
省提名有签居住协议的。如果没有居住在协议地,可能会被取消资格。我说的不是入籍资格,而是居民都会被取消。看到以前有新闻,不过最后上诉结果如何我不知道
居住协议具体指什么呢 她说没签过 就只有一份schedule 4的意向定居声明
 
居住协议具体指什么呢 她说没签过 就只有一份schedule 4的意向定居声明

别再扯了。看我的贴字就可以了。真的不愿看到如此被误导。这个问题几乎每2个月来一回。搜索我写过的所有贴子。你肯定能找到有详细的解释。你就会放心的。准确地说,自你拿到移签,落地后,爱去哪里去哪里。别说入籍,移民身份都绝无问题。这就是为何魁省20年56000的投移,仅有6000生活在魁省。50000都去了大温,大多。有毛问题。可笑。
 
别再扯了。看我的贴字就可以了。真的不愿看到如此被误导。这个问题几乎每2个月来一回。搜索我写过的所有贴子。你肯定能找到有详细的解释。你就会放心的。准确地说,自你拿到移签,落地后,爱去哪里去哪里。别说入籍,移民身份都绝无问题。这就是为何魁省20年56000的投移,仅有6000生活在魁省。50000都去了大温,大多。有毛问题。可笑。
懂了!谢谢大神!她会这么担心是因为有个人跟她说入籍申请的时候递交税单 结果移民局找cra核实后认为他没有在提名省待过 所以让他去呆两年再申请入籍
 
懂了!谢谢大神!她会这么担心是因为有个人跟她说入籍申请的时候递交税单 结果移民局找cra核实后认为他没有在提名省待过 所以让他去呆两年再申请入籍

看看英文版加国宪法第6条。查一下加国法院的案例,有一功能,输入加国宪法第6条,网站上会出现与第6条有关的所有案例。(加国最高法院(三审)的案例查询是免费的。(你一定能找到对你非常管用的相关案例)(这也是学习,你一定可以学到很多,通过实例,你会更好的了解这个公平,公正的社会,会有很大进步)按程序,投诉入籍的有关上级。不同意入籍部门对你入籍申请的处理意见。你一定赢。都是忽悠,瞎唬。最后一招,找个律师。你了解一下程序。英文好的话,可以自己以程序维护宪法给于每个生活在加境内的居民的迁徙权力。你玩真的了,想叫你回提名省待2年的人,会换个人把你的事了结的。想有个亲身体验,就找个律师,如你真有律师了。。。入籍部门会找个理由,把你的事解决的。建议现在你在去入籍部门重新申请。谁不受理,记下名字,要他给出理由。。。最好,要入籍部门给你个书面的拒决文字。。。到了这一步,你会发现会出现变化的。哪里有工作就去哪里。
 
看看英文版加国宪法第6条。查一下加国法院的案例,有一功能,输入加国宪法第6条,网站上会出现与第6条有关的所有案例。(加国最高法院(三审)的案例查询是免费的。(你一定能找到对你非常管用的相关案例)(这也是学习,你一定可以学到很多,通过实例,你会更好的了解这个公平,公正的社会,会有很大进步)按程序,投诉入籍的有关上级。不同意入籍部门对你入籍申请的处理意见。你一定赢。都是忽悠,瞎唬。最后一招,找个律师。你了解一下程序。英文好的话,可以自己以程序维护宪法给于每个生活在加境内的居民的迁徙权力。你玩真的了,想叫你回提名省待2年的人,会换个人把你的事了结的。想有个亲身体验,就找个律师,如你真有律师了。。。入籍部门会找个理由,把你的事解决的。建议现在你在去入籍部门重新申请。谁不受理,记下名字,要他给出理由。。。最好,要入籍部门给你个书面的拒决文字。。。到了这一步,你会发现会出现变化的。哪里有工作就去哪里。
感觉干货!太有用了!谢谢!!
 
有人没在提名省居住过,在瀑布入关时候,枫叶卡给收走的。cbsa给了张notice of seizure,后面搞得一塌糊涂,钱没少花。还有续卡时候提供了其他省驾照,最后把pnp证书给revoke掉的。不要拿mobility rights来当盾牌,光一个mispresentation 就够了。当然,有的一拿到nomination就搬家了,cic也不管过。
 
有人没在提名省居住过,在瀑布入关时候,枫叶卡给收走的。cbsa给了张notice of seizure,后面搞得一塌糊涂,钱没少花。还有续卡时候提供了其他省驾照,最后把pnp证书给revoke掉的。不要拿mobility rights来当盾牌,光一个mispresentation 就够了。当然,有的一拿到nomination就搬家了,cic也不管过。
嗯 续卡听说会出问题 但我朋友是入籍
 
这个我谈一下我自己的亲身体会,当年我就是参加的省提名移民,那时考虑到我母亲的病情,想一登陆就回去,并办了我母亲得癌症公证书,但是,当我和移民局交涉的时候,移民局却说不行。于是我和我女儿她妈商量,我如果丢了身份,她会不会保我,她的回答是,我女儿18岁就可以保我,那时我女儿13岁。于是为了保身份,只好在加呆满一年。所以,不入籍,估计不会有问题,真要入籍,在提名省呆不满规定的时间的话很难説不会找麻烦。
 
有的省虽然和你签了居住协议,但如果你不遵守,省方面并没有向cic上报的机制,那你住哪里都不影响入籍的,因为入籍的事归cic管........这就是可以钻空子的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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