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有事耽误了。旧约上以色列人在埃及被奴役了400年,摩西是以色列人的领袖,把以色列人从埃及地带到自由的旷野,上帝在那里和以色列人订立了十条戒律,叫“摩西十诫”,在西方家喻户晓。重新贴一下网友贴过的十诫内容。
西方人权自由法治民主这些理念都是怎么来的,最根上是来自摩西十诫。
十诫前三条的意思是:“除上帝以外没有别的神、不要给自己设立偶像并侍奉它们、不要假扮神Play God”。这三诫不容置疑地告诫人类:真理是唯一的,也是有意志的(不是不仁的),真理就是晓谕人类十诫的这位神;同时人是自由的,不要屈从于任何权力。
后面几诫里比如第四诫定的休息日,是最早的劳动权益保护法的依据,还有尊敬父母等都是为人类事务定的规矩。然后是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做假证、不可贪图他人财产。。。
17世纪出身于英国清教徒家庭的约翰.洛克,从十诫里挖掘出了人具有“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的天生三大基本权利。他晚年侧重研究圣经,基于对圣经的解读立论写出了《政府论》(1689年),推导出国家这种政治社会包括政府的出现,只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人的这几样权利,没有更多;人权理论、三权分立、民主宪政等都是基于此。
《政府论》的影响非常广,直接影响了美国的“独立宣言”、美国宪法、启蒙运动的“人权宣言”以及当今联合国的一系列重要的人权文件。《政府论》对“独立宣言”的影响直接表现在序言里:“....按照自然法则和上帝的旨意......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 人人受造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利,则是经被统治者同意授予的。。。”- 其中把财产权扩展为追求幸福的权利,我个人更喜欢洛克定义的财产权。
浏览附件547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