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8日下午5点,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宣布了此前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起诉中国游泳运动员孙杨和国际泳联(FINA)一案的仲裁结果:孙杨败诉,将被禁赛8年。
同时,根据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规定,如果对此次裁决结果不满,可于30天内向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下午6点42分,孙杨正式在微博宣布上诉。
而根据孙杨今日于微博披露的写于事发当晚凌晨的手写报告显示,三位检查人员中,主检察官具有并提供了反兴奋剂检测官资格,孙杨积极配合检测;但是血检官仅能提供护士资格证书,而尿检官仅能提供身份证,双方均不能提供反兴奋剂检查官证明与相关授权证明。因而孙杨方面拒绝继续进行尿检,同时,孙杨宣称在咨询中国游泳队领队程浩、孙杨私人医生巴震和浙江省反兴奋剂中心副主任韩照岐的意见后,坚持其已经被采集的血样不能作为兴奋剂检测样本被带走。
但IDTM公司则认为,孙杨当晚指使保安用锤子毁坏血样瓶、撕毁主检官兴奋剂检查单等一系列行为违反了《世界反兴奋剂条例》。
然而,更加致命的问题在于,孙杨在对规则提出质疑的情况之下,没有依据国际兴奋剂检测的通用原则,以合规的形式表达自己对兴奋剂检测结果的质疑,并作为记录在案的材料留作日后交涉的证据。而是在咨询了中国游泳队领队程浩、私人医生巴震和浙江省反兴奋剂中心副主任韩照岐等一系列意见后,坚持被采集的血样不能作为兴奋剂检测样本被带走。甚至最后发生了报道中的令安保人员打碎试剂瓶的举动。
孙杨与团队最终完成了具象化的抗检行为,加重了其违规的程度。
正如CAS于官网公布的媒体公报中所描述的:“在提供血液样本之后,质疑检测人员的资质,完好地保留本应是检测机构才能拥有的样本,这是一回事。但在经过长时间的交流以及检测人员对可能的后果予以警告之后,仍然以这样的方式行动,最终毁坏了贮存样本的容器,从而毁掉了以后再测试样品的任何机会,这是另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