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啥日本不能如德国那样对侵华忏悔,我以前看过这么一篇文章,我还是比较认同的,
1 罪感文化与耻感文化的不同
2 天皇在日本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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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贲:为什么德国忏悔,日本和中国不忏悔?
雅斯贝尔斯的《德国罪过问题》对战后德国公众的灵魂搜索和思过产生过重要的影响。战后德国的悔过和战后日本的不悔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对这二者的不同,社会人类学家本尼迪克特(R. Benedict)曾提出民族文化差别的解释。她在《菊花与刀》一书中把德国和日本在悔罪问题上的差别归结为所谓基督教“罪过文化”和儒家“羞耻文化”的区别。她认为,“一个社会灌输绝对的道德标准并依靠个人良心(来运作),便是罪过文化。”但是,“在用羞耻作为惩罚手段的社会中,人们会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恼,但并无罪过感。”懊恼和罪过感不同,懊恼无须通过忏悔和救赎来缓解。对于一个只有羞耻感而无罪过感的人来说,“只要他所做的坏事‘不为人知’,他就不必为此烦恼。就他而言,忏悔只不过是自找麻烦。”〔注19〕按照本尼迪克特的说法,东方人做错了事,总是藏着掖着,不被人发觉就不主动承认,全然不受良心责备。本尼迪克特对德、日思过观念的分析是一种很典型的社会人类学分类,它看似新鲜,但并不可取。它之所以不可取,在于它无法充分解释其观察对象,因为我们可以很容易找出许多与它不相符合的例外。有的德国人并不具有忏悔意识,而不少日本人,如那些千里迢迢到中国和朝鲜去道歉的,恰恰很具备忏悔意识。
战后德国和日本在思过问题上的不同道德表现,其实应当从另一个角度去理解,那就是这两个国家在最高战犯刑法罪责归属问题上存在着根本的不同。这也就是雅斯贝尔斯所说的“刑责罪过”问题上的差别。雅斯贝尔斯谈得较少的刑责罪过恰恰是四种罪过中最基本的。雅斯贝尔斯对它谈得少,是因为在德国虽有人质疑纽伦堡审判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但却没有人否认希特勒是德国战争的罪魁祸首。但是在日本,战争罪过首犯是谁的问题则至今模糊不清。作为二次大战的受害者,中国人赞赏德国的思过,批评日本的不思过。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对待中国自己的文革罪过时,大多数中国人却与他们所批评的日本极相象,而与他们所赞赏的德国很不相象。
战后德国的主要成就是重新恢复宪政和民主法制。德国新政治体制的可信性和权威性首先表现在它对战争首恶分子的法律裁决上,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认定希特勒是罪大恶极的首犯。希特勒成为德国人得以区分一小部分德国战犯刑法罪行和一般德国人政治罪过的象征指标。一般德国人因曾用投票把希特勒送上权力顶峰而负有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而那些希特勒政权的台柱人物则因直接参与他的战争罪恶而负有刑法责任。德国战败以后,希特勒完蛋并从此消失。希特勒及其爪牙的刑法罪责越大,一般德国人的责任就越集中在政治而不是刑法问题上。雅斯贝尔斯说,纽伦堡审判起到的是为普通德国人脱罪的作用,指的就是这个意思。
在日本,情况则完全不同。天皇并非民选,而是神权天授。日本人对天皇成为日本最高领袖并不负有明显的政治责任。雅斯贝尔斯对政治罪过的界定甚至可以成为大多数日本人否认自己政治责任的借口,人人都可以用“天皇不是我选的”来推卸自己的政治责任。更重要的是,1945年,天皇脱下军装,换上便装,逃避了国际法庭的审判,反而成了地地道道的日本精神象征。日本人需要这个精神象征,因为天皇的无辜便是日本人的无辜。象他们的天皇一样,日本人在二战中是上了日本军事领袖们的当,被蒙在鼓里,被误引上战争的歧途。日本人因遭原子弹的伤害成了二战的“受害者”,日本也因此成为主张和平非战的民族。天皇与和平非战的神话一起,成为战后日本民族在国际间形象的两大支柱。
文革思过在中国面临着战争思过在日本类似的困境。首先,发动文革的伟大领袖并不是由民选产生。他拥有天子般的天降权威(“东方红,太阳升”)。普通中国人对他所拥有的至上权力所负的政治责任便不能用德国的情况来类比。其次,尽管中国也曾一度有清算文革罪行的共同要求,但文革罪行最高刑法罪责的归属始终没能弄清。和日本天皇一样,中国的伟大领袖并未因文革的罪恶而失去神圣的光环。从中南海移驾纪念堂,伟大领袖仍然是伟大领袖。也和天皇一样,伟大领袖是无辜的,他上了四人帮的当。而且,即使上当,他还是全中国第一个看清“江青有野心,要搞四人帮”的英明领袖。伟大领袖的无辜成为全中国人民无辜的象征。伟大领袖的刑法无罪与普通中国人的道德无罪一起营造了一种文革之罪全在四人帮的神话。即使是对四人帮的刑责起诉,至今也只停留在“篡党夺权”、“迫害老干部”、“制造冤假错案”这一类就事论事的罪名上。整个文革就象是由几个刑事犯造成的社会案件,罪犯既已经绳之以法,案件亦宣告终结。和德国战犯审判不同的是,四人帮的审判起诉,它所起的是为伟大领袖脱罪而不是为他定罪的作用。随着文革讨论因涉及极权专制制度问题而遭禁,原本已经模糊的刑法罪过和政治罪过问题越来越被排除在公众视线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