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的回答,看得出你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我还有几个问题,烦请你解答:
我有时去教堂礼拜,现正在学习alfa course, 同时参加一个受洗班,参加受洗班前我向牧师说明,是否受洗要在课程结束后再根据感受决定。我先回答你的问题,请你根据我的回答帮我分析一下,我是是否应该受洗?还是再等等?
》省察自己,看自己有没有得罪神、得罪人的地方。
[FONT=宋体]我相信自己是有罪的。[/FONT]
》如果你觉得自己没有犯罪,那么你需要读圣经,在圣经的光照下,再看看自己是否犯罪得罪了神、得罪了人。
[FONT=宋体]我经常读圣经,但我将部分将圣经理解为历史记载[/FONT]
》你有没有否认过神的存在?
[FONT=宋体]我相信神的存在[/FONT]
》有没有为他给你的一切感谢他?有没有敬拜过他?
是的
》你有没有拜过偶像?
[FONT=宋体]以前有的,现在很少了[/FONT]
》有没有恨过别人(通过言语行为来表达你的恨?)有没有贪恋别人的东西、嫉妒别人比你好的地方?有没有说谎、偷盗?
都有,现在努力在改
》你若是蒙光照,看到自己犯了罪,那么你就应该悔改,离开你的罪行。
[FONT=宋体]正在努力[/FONT]
》因为他差自己的独生子为你死,作你的赎罪祭。
我不相信耶稣是神的独子,但我相信耶稣是为了我们赎罪而死,我相信messiah还没有降临。
另外,请教您如何理解十一奉献,您如何认识犹太民族,可以把耶稣理解为类似佛教中的得道菩萨吗?
我有些认识可能比较肤浅,请别见笑,我是真诚的,没有冒犯的意思,谢谢您的耐心和时间,如不方便解释我能理解。
基督徒都像你就好了,谢谢关于您“是否应该受洗?还是再等等?”的问题,我个人的意见是:
1,您的“同时参加一个受洗班,参加受洗班前我向牧师说明,是否受洗要在课程结束后再根据感受决定。”这样的安排是很合适的;
2,由于您“我不相信耶稣是神的独子,但我相信耶稣是为了我们赎罪而死,我相信messiah还没有降临。”的观点和看法,如果您在“受洗班”结束后还没有改变的话,我认为基督教的牧师可能不能给您施洗。
3,因为洗礼时牧师会问您以下问题,以告白您的信仰:
a,你信上帝为你的天父,耶稣基督为你的救主,圣灵为你的保惠师吗?
b,你是否诚心认罪悔改并信靠耶稣基督的救赎功劳?
c,你当依靠上帝的恩典,尽力服侍,一生行的道,尽信徒的本分。你愿意如此行吗?
对于以上问题您都能作肯定的回答吗?
曼菁,我看了一些你的博客。你先生的问题:为什么该隐杀了人,却不被治死,而且神还不许别人杀他?
我的回答:罗5:13 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那时还没有制定这个律法: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流(创9:6)。所以没有足够的定罪依据。定罪的依据是两个,一个是罪行,一个是律法。神根据人的“所知”定罪,根据人有没有犯所知的律法。
古语有“不教而诛谓之虐”,意即:你若不告诉他这是错的,他犯错了就罚他,就是不公道的虐待。神的确也是这么看的,神不能处罚该隐死罪,因为他还没有定下这个律法。在神眼里,“以命偿命”的律法,一点一画都不能费去。
那么该隐会受惩治吗?会。
他有没有被惩治的依据?有
他依据所“知道”的“律法”被惩治。圣经有广义律法和狭义律法。广义律法包含了神所说的一切话。在该隐杀弟弟之前,就已经先发怒。神在此就提醒、命令他,不要顺从自己的罪性,而要顺从神的话。
创4:6-7 耶和华对该隐说、你为甚麽发怒呢、你为甚麽变了脸色呢。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他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他。
若是顺服罪性,就一定会受到罪的“恋慕”、“辖制”。罗5:12,6:23,雅1:15 都说明了罪的后果就是“死”,因此该隐没有顺服神,就按照神的这一律法而遭受“死”,肉体逐渐衰亡、灵魂的死(地狱)。
所以,该隐肯定是下地狱的,因为他没有悔改。
另外,亚伯拉罕、喇合、收生婆说谎,却没有被神指正,都是同理。不知者无罪。小孩子什么时候开始犯罪?上帝不会因为小孩子拒绝吃饭、抢玩具、贪玩,而让他下地狱;甚至他很小的时候因罪性说谎,也未必会下地狱。那么小孩子什么时候开始犯罪?从他开始“判断”(JUDGE)的时候,他什么时候开始评判别人、知道判断对错了,比如他用言语表明:他认为说谎是错的,那么这个时候,他再说谎,才是犯罪。没有律法,罪是死的。神以你的口,定你的罪。而你知道的标准,你一定会用口说出来。
你看过雅各书没有?解释一下雅各书2章的“因行为称义”和罗马书第3章的因信称义的关系吧。
你认为只要受洗的都得救吗?牟钟鸣也受过洗,他至今未悔改。所有教皇都受过洗,包括屠杀伊斯兰教徒的;乔治布什、蒋介石、冯玉祥都受过洗,他们好像没有为侵略、杀人、清除异己悔改过。
我可以称受洗的人为基督徒,但我如果一旦发现他有故意犯罪的行为,或者无心跟从主耶稣的,我就不会承认他是基督徒。
还有,十字架上的强盗没有受洗,但是他得救了,他也是基督徒。
你有条件受洗,当然可以。如果找不到合适的教会,就可以先等一等。
关键是对“信”的解释,“信”是可以造假的,所以才需要行为印证。
我本人是在北美这边认识并信靠主的。我由于搬过三次家,先后去过Richmond,温哥华,南素里的5家教会,也在UBC 的查经班和兄弟姐妹们相处一年多。我不敢保证每间教会都是完美无缺的,但我从没有感觉到任何一间教会的危险。我真实地领受了神的教会的爱和兄弟姊妹的良善!
我肤浅的回答,难免有不恰切的地方,请指正。
1,我读过《雅各书》,但理解不深。《雅各书》2章22节:“可见信心是与他(亚伯拉罕,我本人注)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24节:“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26节:“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
2,我不认为《雅各书》与《罗马书》有矛盾,只是我还没有理解透彻。
3,我从来都没有说(写)过,也不会认为“只要受洗的都得救”。
4,“我可以称受洗的人为基督徒,但我如果一旦发现他有故意犯罪的行为,或者无心跟从主耶稣的,我就不会承认他是基督徒。
还有,十字架上的强盗没有受洗,但是他得救了,他也是基督徒”
这样的观点不敢苟同!那个强盗是得救了,但他是基督徒不是,我不知道。就像亚伯拉罕是称义了,他是不是基督徒我不知道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