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误会了,关键不在于一件还是两件,也不在于骂人还是打人,而在于他是否是明知故犯。如果TA自己判定是错的事情,还是去做,就是犯罪。但同时,常识也有符合圣经的部分,比如,知错能改的就是好孩子。上帝不会因为人犯一件两件错事就判人下地狱,上帝是看人动机。所以即使人人都犯过罪,也不能得出“没有一个义人”的结论。因为义人与否不是看犯罪记录,而是看一系列行为所显示的动机。知错能改的是都好孩子,信神是义的就是义人。
其实圣经里面讲到与神隔绝或者疑似人人犯罪的经文很多,基本我都知道,我期待别人提出异议挑战我,可是目前为止没人拿圣经经文挑战我,都是用逻辑推理,或神学八股文,我只有自己挑战自己了。可能各位对经院神学的内容也不熟悉,对他们的理据根本不清楚。我本来以为有不少人熟悉经院神学的理据,对于支持他们神学的经文都可以信手拈来,结果没有。可叹现在基督徒对于圣经是多么的陌生啊。
我觉得很多中国人有一个奇怪的毛病(我不是说你啊,只是打个预防针),就是遇到意见不和就马上分道扬镳。我觉得跟冷战或形同陌路相比,辩论甚至吵架都是一 种友谊的表现。国人总是给我一种印象,如同停留在鲁迅笔下的那些麻木冷漠的旁观者。他们觉得一声不吭是最安全的。我所热爱的许多人,他们有不少观点都跟我 不一样,也一时无法改变我的观点,但这一点也不影响我对他们的热爱。只要不是基要真理的问题,都不影响信徒的友谊。我不明白为什么我批评了某某一句,或表 示意见不同,某某就发誓再也不理我了,或者躲得远远的。是不是太庸俗了?这点打击都受不了。不许批评吗?要求我不许批评也是对我的一种批评。对于国人的这 种异议恐慌症,我觉得好奇怪啊,百思不得其解!难道国人习惯了一种声音,连教会里也必须是一种声音?谁都可以指鹿为马,赞许皇帝的新衣?
我想过到VCC学一个法律助理帮我老公,我在国内是做老总秘书的,学一个法律助理也没那么难,我家熊猫也可以教我。可我觉得那个才是太浪费了,我的才华应该用在神的事业上。至少得让我把预定论和启示录但以理书的理解写完了再说。你我价值观不同,何必为我可惜。我现在做的是我最喜爱的事情。出去辛辛苦苦读书,赚那么多钱干吗?我又用不着那么多钱!我没多少开销!累得半死半活还要交那么多税,这样很聪明吗?不懂得享受人生那才叫笨。不动脑子干LABOR很幸福,要动脑子只用在自己喜欢的事情上,累死累活值得吗?我在国内已经累够了,学各种专业知识学到大脑抽筋了,不想再折磨自己了。我不是男人!我家熊猫疼我就够了,我不要什么事业。我是女人,女人做女人的事情。生活上我帮助我家熊猫,工作上帮不帮他,他随便我。我要为神做事,报答神的恩情,然后做我喜欢的事情。你嫉妒我也没办法,苦日子我又不是没受过,现在上帝让我幸福一下,我就谢恩领受了。
我对Thanatos的研究,得出八种解释,都来自圣经本身,详见我的thanatos 中英文原文“two different words of death in Greek.” 请注意罗5:10 “神儿子的死”也是Thanatos,你提供的解释可以回答吗?我的解释第4种可以回答,这种应用在新约里有很多,都是提及赎罪的死。--------------
【罗马书5:12】 Wherefore, as by one man sin entered into the world, and death(thanatos) by sin; and so death(thanatos) passed upon all men, for that all have sinned.
【罗马书6:23】 For the wages of sin is death(thanatos); but the gift of God is eternal life through Jesus Christ our Lord.
thanatos {than'-at-os}
1) the death of the body
1a) that separation (whether natural or violent) of the soul and
the body by which the life on earth is ended
1b) with the implied idea of future misery in hell
1b1) the power of death
1c) since the nether world, the abode of the dead, was conceived as
being very dark, it is equivalent to the region of thickest
darkness i.e. figuratively, a region enveloped in the darkness
of ignorance and sin
2) metaph., the loss of that life which alone is worthy of the name,
2a) the misery of the soul arising from sin, which begins on earth
but lasts and increases after the death of the body in hell
3) the miserable state of the wicked dead in hell
4) in the widest sense, death comprising all the miseries
arising from sin, as well physical death as the loss of a life
consecrated to God and blessed in him on earth, to be followed
by wretchedness in hell
我对小孩子是否与神隔绝的想法:我想我们是在讨论小孩出生的时候是否与神隔绝的问题, 而不是小孩在末日是否定罪下地狱的问题,
进一步讨论之前,首先我想先明确一下我们俩的理解,要不话我老觉得我们在说不同的事。
我对你的想法的理解: 小孩出生时与神没有隔绝 - 然后因为明知故犯与神隔绝了 - 长大后因信耶稣与神重新回复关系。
我的想法: 因为Sin, 小孩出生时与神就隔绝了 - 因信耶稣与神重新回复关系。
另外,你理解的与神隔绝是一个什么状态?
我对小孩子是否与神隔绝的想法:
小孩出生时没有与神隔绝,他可能因为犯罪与神隔绝,这是一种可能而不是必然。如果他犯错,受到良心的光照悔改了,就可以恢复和神的关系(当然这种关系和新约信徒有所不同)。受到良心光照,可以通过自己,也可以通过别人,比如父母、老师。所谓与神隔绝就是没有与神的交通,祷告不蒙垂听,无法进一步明白真理。良心是指向耶稣的,信良心就是信耶稣,有信心的就没有与神隔绝,正如听到新约福音之前的哥尼流,他的祷告是蒙垂听的。信新约福音、接受耶稣作为个人救主,是“约”的升级,并且得到重生。今生的重生是新旧约信徒的差别,旧约信徒复活时才重生。小孩子在没有能力分辨是非之前没有与神隔绝。
你说小孩子生下来就与神隔绝,圣经依据是什么?可否提出一些经文?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