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评论]受孕即是生命 加国万人上街反堕胎 女子裸身支持
我来介绍一下背景吧。保守党一直都支持个人意愿自由的原则,因此,哈珀及其内阁从很早以前就公开地明确地反对立法禁止堕胎。
这次这个提案不是对堕胎进行立法,而是针对人的生命进行法律上的定义。是那位一直未得到重用的反堕胎保守党议员努力了十多年后,征询了律师意见后,这次退了一步,提出对生命进行定义。这个定义影响的范围很广,所以各界律师都支持对此进行立法定义。-- 被影响的内容可能是:安乐死、堕胎条件、植物人、脑死亡等。
这件事上,自由党和NDP配合媒体,把内容夸张了,试图恐吓加拿大人,非把这个议案说成是堕胎法案不可。他们则希望效法某些国家如中国等,把法律定义到只要胎儿尚未出生就不算生命的话,他们就能成功地把反堕胎团体打倒了。当然,这个也是大多数加拿大人反对的,因此他们想要得到和中国政府一样的定义的话,可能性不大的。大部分议员有可能会争取六个月或五个月的定义。
同时,加拿大反堕胎团体则想向政府施加压力,因为如果他们能把生命的定义设到3个月的胎儿的时候,就算基本达到目标了。只要在怀孕后迟迟不堕胎,等到胎儿都很大了才要求堕胎,而居然有医生鼓励这么做的话,双方都可以被控谋杀或协助谋杀。
事实上,医学界和法律界一直希望对此进行定义,这样将来可以有较为清晰的操作规范。作为医生来说,堕胎有时是一种痛苦的抉择 -- 尤其是已经比较大的胎儿来说,他们感觉就是谋杀。医学界的研究有统一的共识,认为五个月及以后的胎儿是活生生的人,有意识有思想有痛楚的感觉。但对于是否定义三个月四个月未完全成型的胎儿为生命呢?尚有争议。这次立法辩论,估计会对三四个月的胎儿发生极大的分歧和冲突。
春天来了,最近天气那么好,所以大家都借这时机游行示威,这件事挺难办的。加上这件事现在已经完全政治化了(例如说你决定哪个时间,你就给划到保守党或NDP或自由党的阵营里等等),使得医院里、医学界里也发生了强烈的分化和冲突,也是很让人不愉快的一件事。
堕胎是违反基督教教义的。加拿大本质上是个基督教/天主教国家。特别保守党议员炒这个话题,也是获得支持率的手段
我也是反对堕胎的,但反对归反对,只能从道义良心上去谴责,要求政府用立法来剥夺别人的自由就不对了。西方世界最标榜的就是自由。我有我的信仰和理念,但我不能要求别人也要和我要有一样的信仰和理念。我非常的明白事理。加拿大是多元文化国家,宗教信仰有30多个。就像基督教不能以自己的教义去要求别的教派的信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