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旧约的教条,除了祭司礼仪、圣物俗物的部分以外都该遵守。十诫当然要遵守,犹太人的十诫对应外邦人的良心。外邦人虽然没有十诫,但是良心里告诉他应该这么做。旧约祭司礼仪、圣物俗物的部分,不是被废除而是被更新了,因为那些教条本来就是预表耶稣的。耶稣来了做了赎罪祭,牛羊的祭物也就不需要了。旧约的律法(教条),哪些你认为有问题的,我们可以探讨。新约耶稣的命令都应当遵守,但是需要以经解经,不是断章取义地理解。关于安息日,我贴过一篇文章,探讨安息日的精义。安息日的精义在于相信上帝的供应,不是靠自己一味地劳碌求富。但是法利赛人把它变成僵硬的教条,并把守教条当做功劳了。遵守教条(律法)是责任,而不是功劳。“遵守”也不是说从来不犯错,而是说以行动显示遵守的动机和意愿。这个遵守也是基于明白的基础,明白多少做多少。如果有误会、不明白而不遵守,情有可原。上帝会给他时间让他明白。谢谢小葡萄,不过我觉得这其实很难分清,就是主观在分。
精义是什么?我自己理解下来就是上帝造了宇宙,上帝爱世人,我们该听他的话。
教条是什么?就是包括摩西戒律等具体的东西了。
如果教条是体现精义的行为准则,那么遵守教条就是遵守精义。
如果教条不完全体现精义的行为准则,那么教条设错了。
就像我们设计规章制度,总有目的,规范细则写的和目的不符的,是设计者的错误,如果没有设计错误,遵守规范遵守教条就是对的。
神设了安息日规范的话,如果是必须的,那么就得遵守,谁都不该违反,如果只是推荐,不强调的,那么就无所谓遵守不遵守了。
看得出来安息日规范被耶稣一说,我觉得就是推荐版。但哪些是必须版哪些是推荐版我就不敢肯定了。
佛法里面也有教条和违反的案例,例如不吃荤,又有“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的说法,明显违规,但如果他真到了此境界,又有何妨?那个教条只是推荐,作为有利于修行的辅助手段。很多人以此行自私之实,冒充高的境界的人,当然也不可能修成佛。佛的精义我觉得是众生平等,不杀生是尊重生命的意思,你我平等,我就没有权力杀你,杀你了,我就种下恶因了。同时我们也种了很多善因,所以我们是平凡的生命。如果我们只有善因,那么我们就会不再平凡,修成证果了。
“没有神”--- 下地狱
“有神,不是这个神”--- 下地狱
“这个神好些暴力了点” --- 下地狱
“这段话好像解释不同” --- 下地狱
“做好事,但不信神” --- 下地狱
“做好事,但和葡萄理解不同” --- 下地狱
“上帝都好,就是这个说不通”---下地狱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 --- 下地狱
鬼都知道怎么做了, 歌唱上帝大慈大悲大善大能慈父严母大情人千秋万代一统江湖万岁万岁万万岁。
最纯真,感谢主。
您可能有所误会,不知道地狱的情况真实存在。我也不想忽悠人,圣经的确有无数关于地狱的描写,举例。下地狱在古希伯来语的说法中其实是与神隔绝。是自己做的决策的后果,不是谁非要惩罚谁。
更直白的比喻就是你不待见谁,连打个招呼都不肯,见面就恶语相加,那个谁也怕了你了,大不了老死不相往来就是了。
下地狱在古希伯来语的说法中其实是与神隔绝。是自己做的决策的后果,不是谁非要惩罚谁。
更直白的比喻就是你不待见谁,连打个招呼都不肯,见面就恶语相加,那个谁也怕了你了,大不了老死不相往来就是了。
我也不想忽悠人,马太福音23章,耶稣对假冒伪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说:“毒蛇的种类啊,你们怎么能逃避地狱的火呢?”马可福音9:48 倘若你一只手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来。 44 你缺了肢体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手落到地狱,入那不灭的火里去。 45 倘若你一只脚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来。 46 你瘸腿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脚被丢在地狱里。 47 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去掉它。你只有一只眼进入神的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里。 48 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 49 因为必用火当盐,腌各人。
请葡萄务必立刻请示上帝,让神灭了这个edi, 如果让众基督徒知道了地狱真相,恐怕90%的教徒会叛变背弃神。基督教大厦多半是靠这恐怖的地狱描述生存,任何弱化这种惨酷景象描述的举动和意图将动摇根基。 这是你死我活的斗争,为了控制众教徒的思维,在这异端进一步美化地狱的邪恶实施之前,请上帝尽快将edi 法办。
感谢主。
Edi是有所误会,为什么要将他法办?地狱的存在是出于公义的目的。公义必须得到伸张。像牟钟鸣那种人就该下地狱。只有恶人会怕地狱,义人不怕。闻地狱即丧胆的,多半是作恶多端的人。这个道理很简单,你会怕警察、怕监狱吗?守法的人都不怕。
是这样的,要看环境如何。环境会指示你,这件事情有没有神的参与。神会看人的路径(一系列行为),人也可以看神的路径(一系列行为)。我确信,祂没有离开我;我犯罪的时候,祂会暂时离开,认罪了,祂又恢复跟我的关系。基督徒都有神的同在,他们的生活都有神的干预。退一万步说,你明白了上帝深远的意图,那么同样推理到平时的生活,你怎么就会在某一个节点非常明确的说“ 这件事是上帝参与了” 呢?
是这样的,要看环境如何。环境会指示你,这件事情有没有神的参与。神会看人的路径(一系列行为),人也可以看神的路径(一系列行为)。我确信,祂没有离开我;我犯罪的时候,祂会暂时离开,认罪了,祂又恢复跟我的关系。基督徒都有神的同在,他们的生活都有神的干预。
具体呢,我跟你说奇幻的、灵异的事情吧,你会说我发神经。我跟你说没有灵异的事情吧,你会说它本来就是自己发生的,跟神没关系。你要是信了神,跟神有关系,你自然会经历很多神的带领,时间越长,跟神关系越密切,你越清楚神的带领和干预。但是我敢说,如果基督徒犯罪,在没有认罪的情况下,那个罪会阻隔他跟神的交流,直到他认罪、离开罪为止。注意,我是不支持思想罪的,如果思想罪成立,人无时无刻都离不开犯罪,那么神也就无法与他同在,他跟神一直就处在一种隔绝的关系。当然了他们又会把基督耶稣抬出来,说什么罪都是耶稣给遮盖了,那是对宝血的亵渎!没有悔改,赦罪无效。耶稣说了信福音需要悔改,不悔改是践踏宝血。希伯来书第六章、第十章说了,赖恩犯罪是不得赦免的。所以那种说自己无时无刻都在犯罪,又同时蒙神保佑的人,是胡说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