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2013投资加拿大地产正当时
世道如此不景,实在佩服楼主在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勇气。
今天早上看到的,你能解释一下如果是仁兄,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转自“炒公寓 加拿大税局锁定查税 经纪:想办法住半年”)
对於国税局目前广泛的对共管公寓大楼买卖的屋主课以重税及罚金,有会计师解释到,政府对於房屋买卖的课税有3种不同的认定,第一种自用型住宅不须要课税;第二种适用於出租及其它商业用途的物业投资,是对所产生收入或获利部份的50%课税,但由於再扣除管理费、保养等支出,因此所课税的部份也很有限;第三种则是用於完全房地产投资买卖,此类是对获利的全部都须要课税。由於在都要课税和都不要课税之间的差距非常大,因此有两个以上或以投资房产为主的屋主,都会很谨慎得处理房屋的用途。 本 文 来 自 家园网 IASK.CA
有会计师说,在防止逃漏税、加拿大政府面对赤字及增加税收的情况下,可以理解政府单位开始对於可能藉由房地产逃漏税的投资者进行查缉的用意。虽然房地产可能会因为加税、查税等政治因素而萎缩,进而经济发展也会受到影响,但逃漏税毕竟是违法行为,而查缉单位也只是依法行事。
双手欢迎政府的做法,早就该严查,重罚。这次政府的工作重点是谎称自住,骗取HST REBATE的人。地产投资不是炒房,如果拿炒房当生意做,对加拿大的地产市场没有一点好处。
多伦多/安省,现在有HST,但只针对新房,包括CONDO和house,如果自住,建筑商可以代表买家从政府申请rebate,直接抵消HST。如果是出租,则需要将房屋出租,拿到租约,在房屋过户后,填报GST525表,向政府申请HST REBATE. 如果房价超过45万,按照GST525表上的计算公式,rebate的金额是零,因此也没必要申请了。
有些新房买家,铤而走险,谎称自住,骗取REBATE,这种行为,不仅要补交税款,还要交罚款。如果很快出售,还要算作FLIP,征收100%的资本利得税。
在重申一遍,是投资,不是投机。如果FILP新房,政府一定要严查,重罚。这样投资市场才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