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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卷宗的公开与否也要遵守法律。
牵涉私密内容的档案不宜公开。
在加拿大, 如果警方只是在侦察阶段的话, 是不允许媒体报道嫌犯的情节的, 到处去说谁是疑犯评论疑犯的人是要被起诉甚至被疑犯律师起诉索偿的(即使最后确认他就是主犯,也是不能报道的). 中国现在讨论的状况已经完全过界了,看着就觉得匪夷所思. 再说了, 中毒案的主要负责方应该是学校这个法人单位, 毒品是应当被严格管理的, 那里出了问题, 这个学校应该负责受害者终身的医疗费用,除非受害者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决定接受一次性赔偿费而不再追究.法律说朱令案件不可公开?
执法机关都不谈尊重,何来尊重可言?
你真的是法律人士,还是引用官方回复朱令父亲的回复理由?
法律又是如何解释,案件结案了,可受害人家属却不知情的事实?
这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在加拿大, 如果警方只是在侦察阶段的话, 是不允许媒体报道嫌犯的情节的, 到处去说谁是疑犯评论疑犯的人是要被起诉甚至被疑犯律师起诉索偿的(即使最后确认他就是主犯,也是不能报道的). 中国现在讨论的状况已经完全过界了,看着就觉得匪夷所思. 再说了, 中毒案的主要负责方应该是学校这个法人单位, 毒品是应当被严格管理的, 那里出了问题, 这个学校应该负责受害者终身的医疗费用,除非受害者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决定接受一次性赔偿费而不再追究.
我的事没这么大, 我什么时候也没乱套,你的乱套是当时还是19年之后?
把这件事情摆在公众场所的,不是你也不是我。是当事人。在网络上讨论这个问题不严肃,好像私设公堂,动私刑一样。
我不发对任何人提出控告,只要你有足够的证据。
但是在网络上提出控告,不是一种严肃的行为,因为无法举证。
你可以说张三是凶手因为怎么样,也可以说李四是凶手因为怎么样,都凭一张嘴,这其实是在亵渎法律。
我不了解本案的详情,但是如果你了解,也请你一定去法庭交涉。
在这里指责不仅丝毫没有用处,而且是对法律的不尊重。
孙有没有声明也是网络上的事情,当不得真。
真要成为呈堂证供的不会是网络上的声明。
所以我说,无论是怎么一回事都是道听途说,无法举证。
不严肃,亵渎法律,很不好!
不知道媒体对其父采访内容算不算?
孙父亲口证实,声明,至少05年的是孙维所写。
我想说的是, 人有一个忽视的能力, 不关心的事, 视而不见, 这是一个能力, 不然的话, 成天的琢磨, 能累死,我想说的是,当时乱套可以理解,10年之后,不是理由,看看回帖纲要,有一丝一毫乱套的地方吗?
我不是法官,也不是律师。
你跟我说这些没有用处。
还是那句话,无论怎麽样的诉求,
只要牵涉到法律,请你一定去法庭。
就好比,如果我每天都在这里说你是啥人犯,你会不会去告我?
如果你有证据,就去法庭啊!
如果你没有证据,那就请你守法,猜测也是一种诬陷或诽谤。
邻人疑斧,就是这个结果了。就象这段时间国内传的很凶的那个富二代把漂亮新婚妻子砍死的事儿。。。如果他真的相信她爱他,是不会让几个男人的怂恿燃烧起自己的怒火的,而这怒火,竟然可以让他冲回家想也不想就砍了三十几刀,已经很悲剧了。。。事后还居然有人在网上挂他老婆被砍死的现场照片,很可怕。我觉得人类的堕落已经没有救了,我们都要下地狱,唉。我想说的是, 人有一个忽视的能力, 不关心的事, 视而不见, 这是一个能力, 不然的话, 成天的琢磨, 能累死,
当用上了注意力之后, 会发现很多平常忽视的东西,
我讲的亲身教训就是, 看什么都可疑, 事后证明, 都是正常的.
人类的可怕跟智商没关系,跟道德沦丧有关。那个学校里,很多高智商的人傻傻的埋头搞研究,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对人家感激不尽呢你们清华的人为什么那么多事发生呢,看来越是IQ高,越是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