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本来想抽空回的,有事打断了。
C兄说的对,神学家也是哲学家,他们和一般哲学家有区别也有相似。这最大的区别是,他们是以神的话语 - 圣经 - 为根据进行思考的。这与其它哲学家以自己的理性为思考的根据有本质的区别。尽管如此,神学家们仍然和其它哲学家有一样的困境,他们穷其一生,仍然不能明白他们的思考对象,自在永在的神。不过,他们对此是自觉的 - 他们从一开始就明白并承认这一点。
不知道你说的哲学家的困境是什么,钱钟书说的困境也不过是“外国哲学家是知识分子里最牢骚不平的人,专门的权威没有科学家那样高,通俗的名气没有文学家那样大。”但是他也没说哲学家什么都没搞清楚这样傲慢荒谬的话。
既然按你说的你们有了神的指导,人生从此一片光明,为啥神学家也会有困境?我倒是觉得他们困境的来源是因为他们把所有的一切都限定在有神的假定下。
怎么直接找?俺倒是想跳过中介直接找1)
4) 克哥也是个罪人,骄傲是他的本性,他从耶稣哪里知道敬畏和谦卑,但他做不到也说不清,大家还是直接去找主耶稣吧。
1、你的“人是有罪”的可否等同于人性本恶?
2、你已经觉察到了人是有罪的,为什么说人自己无法觉察?
3、为什么一定要神、佛才能察觉人是有罪的?
罪和善恶并不相等。善恶应该是道德体系,罪是属于基督教的教义的东西。它的英文是sin,我觉得应该在汉语中给它专门发明一个词,跟罪等同,容易引起误解。
我自己察觉有罪,是因为我已经接受了佛教和基督教一些宣传,并且结合我自己的生活,所以有感。
如果是普通人,觉得自己过的很好,你跟他说你有罪就不合适。因为他没有这个需求,你又把基督教的专有词汇扣在他头上,别人很难接受。
这里有文化传统的问题,如果是中国人,你跟他说上辈子造了什么孽,他还能理解,但是你跟老外说,他就很难接受。同理,你跟西人说原罪,他们不信教也许还能接受。
这里就说到生活的目的,罪和认罪并不是生活的目的,生活的目的是让自己和家人快乐。罪和认罪是通过基督教让你达到这个目的,佛教也是另一个工具让你快乐。你不信教也可以快乐。
罪和善恶并不相等。善恶应该是道德体系,罪是属于基督教的教义的东西。它的英文是sin,我觉得应该在汉语中给它专门发明一个词,跟罪等同,容易引起误解。
我自己察觉有罪,是因为我已经接受了佛教和基督教一些宣传,并且结合我自己的生活,所以有感。
如果是普通人,觉得自己过的很好,你跟他说你有罪就不合适。因为他没有这个需求,你又把基督教的专有词汇扣在他头上,别人很难接受。
这里有文化传统的问题,如果是中国人,你跟他说上辈子造了什么孽,他还能理解,但是你跟老外说,他就很难接受。同理,你跟西人说原罪,他们不信教也许还能接受。
这里就说到生活的目的,罪和认罪并不是生活的目的,生活的目的是让自己和家人快乐。罪和认罪是通过基督教让你达到这个目的,佛教也是另一个工具让你快乐。你不信教也可以快乐。
比较赞同文哥的讲法
特别是那句罪和认罪不是生活的目的
因此,拿着圣经去强压别人认罪的说法做法至少是不讨喜的
如果信上帝能让一个人轻松坚强快乐满足
那么就是对的
也比较赞同悟多少领多少行多少的做法
说到底人需要一定的行为准则来约束自己
进宗教的门只是方法之一
罪和善恶并不相等。善恶应该是道德体系,罪是属于基督教的教义的东西。它的英文是sin,我觉得应该在汉语中给它专门发明一个词,跟罪等同,容易引起误解。
我自己察觉有罪,是因为我已经接受了佛教和基督教一些宣传,并且结合我自己的生活,所以有感。
如果是普通人,觉得自己过的很好,你跟他说你有罪就不合适。因为他没有这个需求,你又把基督教的专有词汇扣在他头上,别人很难接受。
这里有文化传统的问题,如果是中国人,你跟他说上辈子造了什么孽,他还能理解,但是你跟老外说,他就很难接受。同理,你跟西人说原罪,他们不信教也许还能接受。
这里就说到生活的目的,罪和认罪并不是生活的目的,生活的目的是让自己和家人快乐。罪和认罪是通过基督教让你达到这个目的,佛教也是另一个工具让你快乐。你不信教也可以快乐。
不是因为繁殖后代,是因为爱,就跟人为什么生孩子一个道理。或许有的父母私心重,但大多数父母生孩子是因为爱,创造一个爱的对象,让他享受自己的爱。
上帝造女人,因为男人太孤独,上帝想给他一个陪伴和帮助。
反过来说,就像我前面指出的,这个帖子里的教徒(包括w兄)一直在用教义来套无神论,这也是克哥、理哥一直宣布不战而胜的原因。
所以,说到底争论的源头是有神还是无神。
同意争论的源头是有神和无神,而这个讨论将不会有结果的,
最终无非是一个个人的选择和体验的问题,
所以讨论只能是在假设有神。。。。,假设无神。。。。下讨论,
举个简单的例子,
我们讨论基督教在有神的前提原罪概念,你一上来说我是无神论,这个(你们的教义)对我没用,那么讨论就此就终止了,
如同我们讨论无神论的进化论时,我会在假设进化论成立前提下,问”那眼睛是否能进化?“之类的问题,而不是说我是有神论,进化的概念理论对我没用,那么讨论就此就终止了。
从上帝设计男人的生理结构看,创造女人应是一开始就设计好的,而非男人太孤单了再设计的。再说男人那时没吃果子,是否懂得孤独也难说。
如果葡萄对的(因为经文没说,很难令人信服,先假设成立),那么吃果子前做过好多回了吧?如果那是愉悦的体验,那估计没事就干,孩子生过的几率很大,而且那时没有对女人惩罚,估计生娃也不疼。那么两人吃了果子得了原罪,他们已出生的孩子可没罪啊,他们的后代就应该不同,应该不受惩罚。可圣经上所有人都一样有原罪的结论可以推出他们之前没有孩子。那么葡萄说的被赶出园子时孩子已大了的说法恐怕很难被人接受,包括教徒,我想听w兄的观点。
再说葡萄的爱的观点:如果只是为了创造一个爱的对象让他享受爱,完全不必生娃,因为你已经达到目的了,有了爱人,有人可以享受你的爱了,何必多此一举,又给爱人痛苦?如果非说体验男欢女爱的快乐,那也有的是避孕方法。
---------------------------
创世纪第2-3章
27 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28 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
18 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
21 耶和华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于是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 22 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 23 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 24 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25 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
14 耶和华神对蛇说,你既作了这事,就必受咒诅,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 15 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 16 又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