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中国外长:持英国护照的李波"首先是名中国公民"

还真有人相信是土共特工去香港绑的人?土共不绑李洪志,不绑达赖,不绑热比亚,不绑令完成,所有独运轮都不绑,最差好歹你也绑几个写书的不是?偏偏就绑几个卖书的,不但绑了老板,连店员也都绑了个干净。除了给人送话把还有什么其他好处?这得脑子进了多少下水才能干出这样的事儿?
大概是因为绑卖书的比绑达赖容易吧:
印度《论坛报》今天(12月31日)报道指,喜马偕尔邦警察部门向中央内政部提交申请,要求加强对达赖喇嘛尊者的安全保护措施。

报道指,近年来在达赖喇喇嘛尊者宫邸附近,先后发生了几起疑似中国间谍持地图与机密文件遭到拘捕的事件,因此喜马偕尔邦警察部门认为中央政府有必要改善达赖喇嘛居所的安全设备,包括更新监视器材以及行李扫描仪等,另外也提到增加驻守警力的要求。

据悉,此次喜马偕尔邦警方要求中央升级安保措施,是对国家刑事调查部与情报局等部门就尊者安全所作的评估,进行的跟进措施。

目前达赖喇嘛尊者的安全保护工作,由印度政府警察部门与藏人行政中央安全部联合负责,尊者居所内外有50多名警察守卫,报道指如果这次申请获得批准的话,驻守警力将会增加一倍多。

与此同时,地方警察部门也在申请报告中提出,希望中央政府加强对十七世噶玛巴仁波切的安全保护措施。
 
哈哈,你自己也说是怀疑,说明没有证据。在没有证据的前提下指责别人,还不许有人辩驳,这就是你的逻辑?这就符合法治原则了?这时候没有疑罪从无的原则了?真是笑话。
又傻笑。没有证据才怀疑嘛。有证据还需要怀疑吗?没有不许您辩驳啊,这不是俺的逻辑啊。怀疑政府又不违法,肿么就不符合法治原则了?
 
因为有“理由”或者觉得觉得他“劣迹斑斑”就可以怀疑别人,你确定这是法治社会的理念?

这确实是法治社会的理念。

在现代法体系里,基本上对私权是“法无授权不禁止”,对公权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在民事诉讼里,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在行政诉讼里则反过来,举证义务在政府方。这里面的逻辑就是,政府相对个人权力、资源过大。而个人在与政府的对抗里处于弱势,法律出于公平的基本原则对弱势方采取的救济措施。
 
明白了,就是说中国政府被怀疑把人绑架了,虽然没有证据,但中国政府得自己找证据证明自己没绑架,那同样道理中国政府还得自己找证据证明不“劣迹斑斑”……哦,原来这就是“法治社会”呀,那中国政府可有的忙了。
 
明白了,就是说中国政府被怀疑把人绑架了,虽然没有证据,但中国政府得自己找证据证明自己没绑架,那同样道理中国政府还得自己找证据证明不“劣迹斑斑”……哦,原来这就是“法治社会”呀,那。

从现有的媒体新闻道看,可以确李波从香港货仓失踪并没有香港出入境记录、有一封据说李波的手写信称自已在大陆配合调查、李波的妻子向香港警方报案称李波失踪、大陆官媒环球时辩称,“强力部门”可以在“不跨越制度”的前提下“规避法律”,等于默认大陆官员跨境掳人。从这些事实看,大众的怀疑绝不是无的放矢,捕风捉影。大陆政府确有法定义务公布事实真相并提供证据以证明自身清白。否则香港特区政府部门也不会发函大陆政府部门要求通报信息。

老百姓提出一项对政府的怀疑不需要等到证据确凿之后,政府回应质疑也是法定义务。至于你说“中国政府可有的忙了”,政府本身不就该干这个的么?这本身就是政府法定义务。

另外还应提醒你,今天失踪的是李波,明天可能是张波,后天可能就是你。李波如果犯法了也应该按法定程序接受审判,而不是莫名其妙失踪,下落不明。
 
不承认双重国籍是指在拥有中国国籍的时候不承认另外一个国籍。因此首先是中国人的意思是无论你是否外国人,我都认为是中国人,只要你有中国籍。也是因此,双重国籍的人必须遵守中国法律。
对啊,GCD法律上不承认双国籍,既然已经拿了外国护照了,就不再是中国人,主动放弃中国籍。那现在为什么还说”首先是中国人”,这不是耍流氓吗?
 
对啊,GCD法律上不承认双国籍,既然已经拿了外国护照了,就不再是中国人,主动放弃中国籍。那现在为什么还说”首先是中国人”,这不是耍流氓吗?
扯淡。香港人的英护照本来就个怪胎,不是英属土护照,只是英属(海外)护照,不能在英国工作和定居的,也不能传给下一代,而且中国从来不予承认,在海外可以当旅行证件,在大陆或者港澳一点屁用也没有!
 
最后编辑: 2016-01-08
扯淡。香港人的英护照本来就个怪胎,不是英属土护照,只是英属(海外)护照,不能在英国工作和定居的,也不能传给下一代,而且中国从来不予承认,在海外可以当旅行证件,在大陆或者港澳一点屁用也没有!
嗯,承认不承认别人的国籍,当然是强大了的土共说了算:

“歐盟表示,失蹤的五人中有兩名是歐盟成員國的公民。其中巨流傳媒股東、去年10月起在泰國失蹤的桂民海是瑞典國民,另一名股東(股份以其妻子蔡嘉蘋名義持有)李波是英國國民。”
 
规则是政府定的,解释权当然在政府手里。哪个国家都一样。美国加拿大政府在收税的时候也没因为你有另个国家的国籍而放你一马。

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的政府 VS 独裁威权警察政府的区别

拿收税和移民政策来扯蛋属于搅屎棍
 
嗯,承认不承认别人的国籍,当然是强大了的土共说了算:

“歐盟表示,失蹤的五人中有兩名是歐盟成員國的公民。其中巨流傳媒股東、去年10月起在泰國失蹤的桂民海是瑞典國民,另一名股東(股份以其妻子蔡嘉蘋名義持有)李波是英國國民。”
中国血统的人在中国的国土生育的后代自动拥有中国国籍,不过分吧?!
你不喜欢中国国籍可以去申请取消啊,没人拦着,进入中国用英护照+中国签证即可;
李波不但不申请取消中国国籍,反而申请回乡证,还想在香港充当英国佬?!不能便宜都让你占了吧?!
 
这里两个五毛(不知道是否自带干粮)真的很有意思,一唱一和,笑尿了!
你的签名莫非是:
上善若尿,有容乃大?
或者:
上善若水,有尿乃大?!
否则:
上善若吊,有尿乃大?!
 
最后编辑: 2016-01-08
中国血统的人在中国的国土生育的后代自动拥有中国国籍,不过分吧?!
你不喜欢中国国籍可以去申请取消啊,没人拦着,进入中国用英护照+中国签证即可;
李波不但不申请取消中国国籍,反而申请回乡证,还想在香港充当英国佬?!不能便宜都让你占了吧?!
中国国籍用着方便,本身也不是奇耻大辱,留着呗。
便宜能不能占要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又不能您说了算,是不是?:wdb11:
 
中国国籍用着方便,本身也不是奇耻大辱,留着呗。
便宜能不能占要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又不能您说了算,是不是?:wdb11:
用的时候觉得中国国籍方便,出事了又觉得英国国籍安全,哪能两头便宜都让你给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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