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觉得孟晚舟的反诉合理吗?法律层面讨论。

1,CBSA所做的,强制:检查电子设备及行李,问话内容,所用时间等是否遵守了CBSA 相关的法律和规定。我没查过,仅仅是根据个人亲历以及一个电视片纪录片《frontline》? 感觉并没超出范围。如果结论是否定的,那么孟的诉讼在此点上等于挑战相关法律或者规定。
2,CBSA的检查过程可以定义为例行,非拘留或逮捕,故,没有律师在场也是合法的。
3,从职责分工,CBSA 理论上没必要通知孟的下一步行为(逮捕),只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但据前天所看CBC新闻,孟还指控RCMP穿海关服装参与海关问话,这件事的解释就难说了。
即使孟的诉讼完胜,也看不出对引渡案的直接影响,最多是这个阶段获取的证物,证词无效。看一个华人律师分析说将严重影响引渡案,但没给出论据,总之超出我的常识。不知何人能对此解释一下。
这事对于引渡案其实没有任何影响,引渡案是涉及刑事案件美国要求引渡,而孟起诉加拿大政府只是民事诉讼,说白了就是故意拖延时间而已。加拿大充分保护个人的权利,任何一个小案子都可以一级级上诉一次次排期,也就是抓住任何机会尽量拖延时间而已。再说了律师肯定是最喜欢搞这些事了,随便暗示明示一下孟大小姐,人家又不差这个钱刚好一拍两合。
 
最后编辑: 2019-03-06
孟大小姐说你们既然要抓我就直接抓好了,为啥装模作样的检查了几个小时后才宣布逮捕,我受不了这种折磨。。。

法不禁止即为可行。

除非加拿大法律明文规定海关不能留置任何人作检查,否则孟的民事诉讼戏份有限。

虽然戏不一定好看,但可装扮成一场国内大盛宴。另外加拿大的律师口袋亦可借机鼓起来,至少律师家属吃饭不用借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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