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名账户又分为Joint Tenancy和Tenancy in Common两种。前者具有“生存者取得权right of survivorship”,通常用于家庭成员之间共同拥有资产的情形。当夫妻共同拥有联名资产的条件下,双方各持有账户资产的50%。当这种联名账户中的某位过世,则该账户中存活的另一方或者几方,可以自动获得过世者名下的资产部分。
Tenancy in Common的联名资产,不具有“生存者取得权”。这种联名资产通常发生于非血缘关系的多位投资者共同持有某种资产,比如联合持有某项出租物业等。在这种情况下,各位资产拥有者的拥有比例按照投资额的比例来进行分配,可以彼此不等。当其中的某位过世后,他/她名下的资产,不由剩余存活的联名资产拥有人获得,而是按照有无遗嘱的方式来进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