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有谁了解伦敦人寿的分红险?
加拿大没有遗产税,美国有遗产税。不知是否这样的。
是。美国个别州的遗产税率是非常高的,最高达45%,即差不多一半的遗产全交给政府了。
关于房,北美的人是可以提前把房过户、赠予、象征性“买卖”给自己的孩子的。当然这其中涉及一些费用(过户、律师费,就如同我们平时的房屋买卖涉及的费用),但如果连这些费用也交不起了,后代们都落魄到这个地步了,那还还是委托中介赶快挂牌卖掉吧。
这个说法是民间的误传。真正从税法上来讲,这种不管是以象征性对价还是以成本价过户转移资产的,一旦遗产执行人或是政府其他相关机构介入的话,就是不成立的。政府只认可一种价格,即市场公允价格。为什么民间会有这种说法呢?主要在于普通百姓的资产并不多,政府并不一定介入每家每户的遗产清查工作,但对于资产比较多的,政府对这种税收还是有兴趣的。
关于现金资产,可以和孩子做joint account,联名帐户应该就可以。赠予也没问题吧。我现在在加拿大的朋友,他女儿今年多大毕业找到了工作,他就给女儿买了一辆新车和一个小condo,是送给孩子的。
联名账户是可以解决一小部分问题,但如果遗产进入执行程序,联名账户中的一半资产也是要当作遗产处理的,除非在遗产执行之前就把这些资产全部转移。
联名账户的唯一好处在于方便,实际上从真正税务角度来办的话,并不能从中获得多少利益。在小孩未成年时,联系账户中所产生的收益是以成人一方的税率来计算纳税的;在小孩成人之后,账房中的收益可以分一半以小孩的税率来纳税(可以会有一些些好处),但在转移资产上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关于父母亲为小孩买房子等的做法,估计大部分人都是想当然,并没有咨询过税务师,这样做是否合规合法,有什么税务后果等问题。
我现在不解,保险的免税功能,对于我们这样的普通人,在加拿大有哪些优势。
不管是生意人还是普通人,保险的免税功能都只能利用一部分,不可能所有的资产都买了保险,也就是说,不管怎么样,钱多钱少,总是会有一部分必须进入政府的口袋。每个人所能够做的就是少让政府拿走一些。
最后编辑: 2012-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