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基督信仰和生活(读经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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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eed!

Please refer to the following:

算了,我答应葡萄不在这个帖子里跟你这种人争辩的。 你这种人被葡萄问得破绽百出,每次都是结结巴巴,无地自容,还不快快退下, 滚回你的帖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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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在克哥面前在下永远是小学生

彪哥深藏不露,却能毁人不倦,真正的高手啊。:) 养猪什么的,好好跟人老彪学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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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我答应葡萄不在这个帖子里跟你这种人争辩的。 你这种人被葡萄问得破绽百出,每次都是结结巴巴,无地自容,还不快快退下, 滚回你的帖子去。

克哥仰慕樓主這不學習的緊雖然能力提高空間還很大但很勤奮能補拙的權且旁聽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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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撒謊的舌確實高明

林兄不必和他废话,进这个帖子的要么是为了拯救大众破除迷信的, 要么是进来被小葡萄羞辱的。 这个Chris 言而无信,属于混混,每次提出的论点被葡萄随便几句话搞得灰头土脸,立刻回去翻书。 和他的另一个跟班richard倒是绝配。:wdb23:
 

小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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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神论者骨子里是奉自己为神。但是他们毕竟知道自己"神"的极其有限,所以不可避免地要按照自己的意思造出各样的假神以便得些安慰。
其实佛教所提到的“佛性”和新纪元所提到“神性”基本上跟道德没什么关系,其神化的前提是“强大”,只要你成功(富强)了,你就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或体验了神性,至于手段怎样并不重要。很多成功人士都是被神化的,不管是商业还是政治人物。佛教把贫穷看为一种报应,甚至和邪恶相联系(前世作孽的结果),把富贵和善良相联系(前世积德的赏赐)。殊不知,把任何现实都归咎于一种模糊的前世猜测(因果报应)其实是对现实(世)责任的一种逃避,本质上丧失理智,更丧失道德。因果报应也是一种荒唐的宿命论,使人不专注于原则和知识,并通过努力来扭转局势,而是无可奈何地把现实归咎于一种恍惚的假设。

最要命的,是把人和动物等同起来,相互之间可以互相转换。所以这才可能成为无神论的土壤,才可能让人对人性如此藐视。在基督教的信仰里,人和动物是不可能转换的,穷人和动物之间,跟富人和动物之间的差距是一样的,穷人的价值和富人的价值是一样的,他们永远不可能成为动物。动物也永远不可能成为人。你会看到一个滑稽的现象,深受佛教文化影响的国家里,虽然信佛的人主张不要杀生,连拍死一只蚊子都是罪恶,但是这样文化背景的社会,对人性却是非常的藐视。像印度的烧死亡夫之妻的葬礼习俗,中国的凌迟刑罚(千刀万剐),泰国的普遍性地把女性和儿童当做性奴(性交易或跟性交易有关的旅游占国民经济中很大的比例),西藏的对农奴的虐待,都是人类文明史上罕有的。

正是由于根基于佛教的等级观念,阶层意识,以及把人和动物互相转换的贬低人性的价值观,才使得中国的文化接近于印度文化,使得中国人追崇社会等级的提升、阶层的角逐和攀比,这促成了“家族使命”的文化,以及和家族使命相关的生育竞赛。所谓的“窝里斗”就是基于等级、阶层的角逐和攀比,所谓的人口爆炸(印度和中国的人口占全世界人口三分之一)就是基于这种角逐和攀比造成的家族使命(日本人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们崇拜祖先,并且因为佛教而注重阶层和家族使命,甚至从家族使命发展了“大家族使命”即民族使命)。

在基督教影响的西方,每一个人的出生都是上帝给予的生命,他们不是某个家庭或个人的财产,而是上帝对一个家庭或个人的托付。父母无权主宰儿女的命运,或支配儿女的未来,或利用儿女的天赋或资源来实现自己或家族的愿望,他们只是尽责任抚养教育儿女。但是在佛教影响的社会之家庭里,儿女是父母的财产,儿女的命运掌握在父母手里,父母可以决定儿女的未来甚至生命(现在受西方影响,这方面渐渐有点改变,不是父母不想支配儿女,而是儿女不是那么容易支配了)。中国古人云“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即使这种思想现在已经不是主流,家族使命的影响力也是相当普遍的,是每一代中国人无可避免的枷锁。家族使命的由来是一个简单的攀比逻辑,如果人与人之间的角逐和攀比不足以达到阶层或等级的提升,那么还可以指望儿女:“我比不过你,我儿子可以接着比。我做不到,我儿子可以做到,我这个儿子做不到,我另一个儿子可以做到。我儿子做不到,我有女儿,我可以找个金龟婿。”所以就生吧,我没戏了,还有我儿子、女儿......。就连今天,中国社会甚至还流行着这样一种育子期望:“生个儿子是建设银行,生个女儿是招商银行”。这是对后代的压迫、剥削和枷锁!这一切都来源于佛教的等级制度和阶层意识,这一切都来自于轮回的假设。你要依赖个人的灵界经验吗?1000种宗教有一千种灵界经验,可以完全矛盾!

在西方社会通常是不存在“四世同堂”的家庭模式的,因为人只要成立家庭就是一个独立的单位,他就是一个自由的成人,不需要受到家庭使命的羁绊,不需要完成父母或者祖父母的愿望或使命,更不需要进行家族竞赛,或接过父母的接力棒力争爬到更高的一个台阶,他只要给予父母养老即可。而在佛教影响的社会之家庭,其家族关系永远都有着扯不完的使命、荣誉、和千丝万缕的利益因素。
 
最后编辑: 2013-06-07

小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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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写过一篇“没有一个义人吗?”(P335)
至今没有人挑战我,那我只好自己挑战自己了,让我的研究更加完善。
下面这一篇,算是对“没有一个义人吗?”的补充,属于“神之爱与拣选”系列。
 

小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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祂离我们各人不远


(人没有生来与神隔绝)

据说人生下来就是与神隔绝的,并且人人都犯了罪。这种神学认为神是根据人的原罪(遗传罪性)来定罪,并且人没有能力作出正确选择。而本人认为神是根据本罪而非原罪来定罪,并且人有能力作出正确选择(责任的前提是能力,没有能力也就没有责任)。有几段常见经文似乎支持原罪定罪或人人都犯了罪的理论,但经过仔细查考,本人发现这些解释经不起上下文的推敲,不足以作为原罪定罪的论证。


罪的工价乃是死

6:23“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这句经文常用来支持原罪定罪论,暗指人生来有罪且因此与神隔绝。注意这里有“因为”两个字,说明这一句话是不完整的,和上文联系起来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陈述。单独抽出这一句话来支持原罪定罪论,是脱离上下文的解释。让我们来看看上下文。

6:19-23 “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 20 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 21 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么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22 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 23 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

根据上下文,23节的“罪”不是指原罪,而是指本罪(本身所犯的罪行),即“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这节经文用来重申21节的“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19-21节指出这里的“罪”是指“一系列犯罪的行为”。根据因信称义的法则,“死”这个后果是依据一系列犯罪行为所显示的动机。如果没有悔改的行为,单凭一系列犯罪的行为,人所需要承受的后果就是死的痛苦和权势,以及永死。单独看第23节跟结合上下文来看结果是不一样的。现在把23节放回原文的上下文来看,请注意第23节开头有“因为”二字,说明这节经文是用来解释前文第21-22节的,21-22是对19-20节的进一步阐述,总意是为了说明那些“令人羞耻的事情”,就是“把肢体献给罪作奴仆”的事情,就是指23节的“罪”,其结果就是死。第6章所要说明的是人在悔改前后,其行为上的不同所形成的显明对比,好比死与复活的天地差别。6:12-19节反复强调,“死在罪中”的含义就是将肢体献给罪作奴仆,即行为上犯罪(本罪)。“活在基督里”是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即行为上效法基督。因此第21-22节才是这段(19-23)的中心句,用来论证罗马书第6章的中心思想:(悔改)后行为上的改变所体现的新生活是信心和复活的印证。


与神隔绝的人

有人说人生来就有了罪,因着原罪(遗传的罪性)与神隔绝。列举的经文有,

西1:21你们从前与神隔绝,因着恶行,心里与他为敌。但如今他借着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们与自己和好,都成了圣洁,没有瑕疵,无可责备,把你们引到自己面前

首先,这里提到的“你们”是指上下文中提到的悔改罪行而信主称义的人。圣经中存在矛盾经文,使这段经文产生了限制前提,说明并非人生来就与神隔绝。亚当和夏娃虽然犯罪,他们所生的亚伯和该隐仍然与神有关系,神悦纳了亚伯和他所献的祭物;该隐虽然犯罪,神仍然跟他说话劝他悔改,直到该隐拒绝悔改,神才驱逐他。神曾向亚伯拉罕显现,也向摩西显现,祂向众先知说话,也在旋风中对约伯说话。神也曾向诺亚、雅各、约书亚、参孙的父母、撒母耳、所罗门等说话或显现,亚当的七世子孙以诺与神同行三百年,活着被提升天。神也听了哥尼流的祷告,派天使去向哥尼流传达信息。主耶稣曾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天国里正是这样的人。”(太19:14)神除了直接跟人说话以外,还可以通过律法、先知、良心、其他人的良心、新约圣经、信徒跟人说话、给人启发和规劝,指引人行在正道上。只有在人犯了罪而拒绝悔改的情况下,才会与神隔绝。“与神隔绝”的原因是“恶行”,即各人本身的罪行,而不是遗传的原罪(罪性)。

雅各书1:14-15 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

从上下文中可以看出西1:21所提到的“你们”是谁。西1:13-14“他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他爱子的国里。我们在爱子里得蒙救赎,罪过得以赦免。”西2:13“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神赦免了你们(或作我们)一切过犯,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4:17-20也有类似的经文“所以我说,且在主里确实的说,你们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虚妄的心行事。他们心地昏昧,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良心既然丧尽,就放纵私欲,贪行种种的污秽。你们学了基督,却不是这样”这里提到“与神隔绝”的原因是“无知、心里刚硬”,体现在“放纵私欲、贪行种种的污秽”这些行为上,是这些“罪行”导致了与神隔绝。综上所述,西1:21节的“你们”并不是泛指所有人,而是指“从前犯罪而今悔改的人”,即路加福音15章浪子回头故事里面的小儿子。


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

以下这段经文是最典型的常被用来证明“人人都犯了罪”的神学。
约一1:6-10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 7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8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 9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10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10节若单独拿出来看,的确可以支持“人人都犯了罪”的理论:“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但是结合上下文呢?如果把这个“我们”解释为世界上所有人,那么上下文根本就读不通。首先看上文第6节, “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这节经文指出,“我们”是指自称“与神相交”的人,“说谎话”的人是指自称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即不遵守主道的人。不遵守主道也就是继续犯罪。也就是说这些人言行不一,他们口头上说是信主、与神相交的,行为上却没有遵守主的道。他们承认自己是光明之子,行为上却显示出黑暗。他们信主后继续犯罪,却说自己没有犯罪、不肯认罪。约翰所要求的是,如果犯了罪就要认罪并离开罪。如果一个信徒的行为明显不遵守主的道,显示出黑暗,又拒绝认罪和改变,那就是说谎的。同时他也是以神为说谎的,因为神的道已经光照出他行为的黑暗,他却不肯承认。约翰所批判的不是那些遵守主道的人,而是那些不遵守主道的人。不遵守主道的人,如果说自己没有犯过罪,就是以神为说谎的。接下来第2章的内容进一步解释了这段经文。若把1:10节的“我们”解释为所有人,也给人一种误解就是“人不可能不犯罪”,这就使上下文根本读不通,因为下文中几章的内容都是告诫信徒不要犯罪。如果人不可能不犯罪,这些告诫就成为空话,整卷约翰一书也就失去了意义。因此很多持有“人人都犯了罪”或“人不可能不犯罪”的神学观点的人,读到约翰一书就会遇到瓶颈,读雅各书和希伯来书也会遇到困难。事实上,人遗传的罪性只说明了犯罪的危险性,而非必然性。就像一个木结构的房子内必须安装火警器,不是因为这个房子必然一定会着火,而是因为存在着火的危险。将危险性解释为必然性,会给进一步的圣经研究带来很大的阻碍。

约一2:1-6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 2 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3 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 4 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 5 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 6 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使徒约翰写约翰一书的目的,就是要告诫信徒不要犯罪,要遵守主的道。2章1节提到“若有人犯罪”,说明犯罪是一种可能,而不是一种必然。约一3:4“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3:6“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这说明人可能选择犯罪,也可能选择不犯罪。如果一个信徒是遵守主道的,就不存在言行不一,就不是说谎的,也不是约一1:10所批评的对象。


所罗门的祷告

王上8:46你的民若得罪你(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你向他们发怒,将他们交给仇敌掳到仇敌之地,或远或近

这是所罗门献殿时的祷告节选。“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英文翻译为”for there is no one who does not sin”。希腊原文的“犯罪”是ichta,编码H2398,直译为to sin, 出现在圣经多处,如利4:3,4:22,申19:15,撒上2:25,历下6:22等。王上8:46开头说“你的民若得罪你”,“若”(如果)字说明这是一个假设,而“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是用来修饰这句话的。我的理解是,“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更确切的翻译应该是“世上没有不可能犯罪的人”,即每个人都有罪性,都可能犯罪,而这个“可能性”并非等于“必然性”。也就是说人存在一个选择,所以这里才会用“若”这个字。原文“不犯罪”的“不”可直译为英语的“does not”,Do或does有时候可用来形容能力,比如英文说 I don’t speak Chinese,意为“我不会说中文”,即我没有这个能力说中文,或我不懂得说中文。原文“犯罪”的语态就是类似英文的一般现在时。根据上下文,there is no one who does not sin的意思是“世上没有不可能犯罪的人。”正因为这句话说的是可能性而非必然性,主语中心句才使用了“若”(如果)的假设。


召罪人悔改

有一段经文常被用来支持人人都犯了罪,或人若不犯罪就不可能被召、称义。

5:31-32耶稣对他们说,无病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 我来本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

在有些英文译本里面,“悔改”两个字被删除了。在和合本中文和KJV,NKJV等译本里,保留了“悔改”这个字。这句话的重点就是在“悔改”上,也就是说这些罪人被召的目的就是悔改。单独抽出这一句经文断章取义地解释,跟结合上下文来理解是不同的。把这句话放回上下文中才能得出确切的解释。

5:29-30“利未在自己家里,为耶稣大摆筵席。有许多税吏和别人,与他们一同坐席。法利赛人和文士,就向耶稣的门徒发怨言,说,你们为什么和税吏,并罪人,一同吃喝呢?”于是耶稣就回答他们“有病的人才需要医生,我来是召罪人悔改。”也就是说,31-32节耶稣的回答是用来回应法利赛人和文士的问题,即“为什么和罪人在一起吃喝?”耶稣说的“我来”不是泛指降世为人,而是特指耶稣接近罪人的原因。耶稣说他跟罪人在一起是为了召他们悔改。

然而其他人需要耶稣吗?当然需要,犯罪而尚未悔改的人,主来召他们悔改。一直遵行主道的,或者犯罪后已经悔改了的人(注意施洗约翰在主来之前就召人悔改了,历代先知一向如此。这说明律法和先知,或良心一直在光照人,引人悔改),主召他们继续遵行主的道。“路10:25-28有一个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说,夫子,我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念的是怎样呢?他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耶稣说,你回答的是。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这说明悔改和遵行主的道在本质上是一样的。路15章浪子回头的故事说明,离家的浪子,主召他们回来,没有离家听话的孩子,主呼吁他们继续遵守主的道。

或许有人会问:如果人可能不犯罪,那么为什么需要救主?很简单,上帝提供救赎是因为犯罪的危险性而非必然性。就如同木结构的房子里必须安装火警警报器,但这不意味着房子一定会着火。圣经的经文非常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约一2:1“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注意这里有一个“若”字。前半句话“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说明了人有可能不犯罪;后面半句话“若有人犯罪”说明了人也有可能犯罪。整句话说明了人有能力和责任去选择对与错。况且,犯罪与否不是由人主观判断的,而是有律法作为标准。敢说自己从来没有犯过罪的人,需要经得起上帝律法的光照和检验。救主降世呼召人的终极目的是要人信神是义,律法的目的也是为了让人信神是义。犯罪不是称义的前提,“信神是义”才是称义的前提。再者,所有遵从律法和先知的以色列人,遵从良心的外邦义人,都盼望救主(太13:17)。旧约信徒与信约信徒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应许的更新,新约信徒应许今生籍着圣灵重生,拥有基督不断长成的身量,摆脱罪与死之律的束缚。而旧约信徒只有在复活时才能获得重生。

没有犯罪的义人的存在,首先说明了原罪不能导致人与神隔绝,只有本罪(罪行)才能导致人与神隔绝。其次说明了原罪不能剥夺人的选择能力,人自始至终都有责任有能力作出正确的选择。无论是亚当,还是亚当的后代,都有可能犯罪,也有可能不犯罪。亚当的罪给人带来的影响是牵制力,不断堕落的罪性会引诱人越来越倾向于犯罪。亚当的罪行只能导致他自己与神隔绝,而不能导致他的儿子亚伯和该隐与神隔绝。该隐与神隔绝不是因为亚当犯的罪,而是因为他自己犯的罪。根据罗马书第五章,亚伯和该隐所要承受的亚当的“罪的后果”,即“死的权势和痛苦”,一是无法生活在伊甸园,二是承受遗传的罪性,三是肉体的死亡,四是别人的罪给自己带来的伤害。亚伯从头到尾都没有与神隔绝,祂一直蒙神悦纳,他所承受的亚当的罪的后果,除了无法生活在伊甸园和肉体的生理死亡之外,就是罪性堕落的结果,他的哥哥对他的伤害。所有人都要承受罪性堕落的结果,或多或少,这也就是罗5:14所说“……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 这个死(Thanatos)不是指永死,而是指“死的权势和痛苦”(亚当犯罪所带给全人类的是永死的危险,而非永死的宿命),也就是人的罪性不断堕落导致的束缚、伤害和痛苦。

即使该隐生下来也没有与神隔绝,甚至他在犯罪以后,神还在对他说话劝他悔改。只有在人持续地犯罪且拒绝悔改的情况下,才会导致与神隔绝。人自从生下来就蒙神常常施恩,神降雨给好人也给歹人,赐恩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并籍着良心、律法、神的儿女等各种渠道来引人走正路。对于犯罪的人,神不断呼吁且随时等待着他们悔改,就像浪子回头的父亲,每天站在门口等待儿女回家。最后用使徒行转的一段经文结束本文,

17:24-28 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么,自己倒将生命气息,万物,赐给万人。他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本有古卷作血脉),住在全地上,并且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们寻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实他离我们各人不远。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就如你们作诗的,有人说,我们也是他所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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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啊,你写的如此辛苦,写的如此精妙,请问温哥华有多少基督徒和你理解一致? 假设你的这些领悟是完完全全的正确,是百分百表达了神要传达给人类的信息,那么不这么理解的基督徒,理解不了这么复杂的基督徒,稀里糊涂信了基督的基督徒,跟你理解完全相反的基督徒,在加上成千上万的非基督徒,是不是都是上帝抛弃的人? 最后,一个声称热爱人类的神,最终选中去天堂的就只有你和你老公,外加你教会大哥。我估计多伦多那边也应该有3,4个人能准确把握。全世界就算100个吧。 敢情上帝出了一道极难的题目,只有100人选中进天堂?其他几十亿人,去地狱?

你看下这逻辑对还是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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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到底是喜欢一个说谎的,言不由衷的信徒,还是喜欢一个一辈子说实话,凭良心做事的老实人呢?还是都不喜欢,只喜欢能够完美体会上帝意图的极高智商的几个别优秀人士像你葡萄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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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天堂的门是这么窄的,需要人类抓破头,百思不得其解的领悟这些高深莫测的理论。上帝当初是否可以用一些比较简单些的方法,至少不用派儿子死一回如此匪夷所思而又效果极差的方式来和人沟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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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你痛斥那些虚假的基督徒,那么你身边的兄弟姊妹门有多少人和你的观点完全相同?如果以知识量来区分天堂地狱是不是上帝太像一个中国高三班主任?如果不区分,只要心诚。信耶稣就进天堂,那么你为什么写这么多?人们怎么信应该都没有区别吧。就是把耶稣当作菩萨,精灵,亡灵,鬼来信,又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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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上帝传达给人类的重大信息如此含糊,充满争议,甚至引发战争,屠杀。那么是否应该举行一场上帝信息的统一考试? 由葡萄等一些资深人士做评审,来决定天堂地狱? 那么这统考的难度将直接和上帝爱人类的程度挂钩。 如果结果只有葡萄和她老公过关,说明上帝只爱2个人。 如果稀里糊涂只回唱'哈利路亚'的人也过了关,说明上帝爱很多人,同时不在乎人类怎么了解它。那么葡萄这样精妙的文章就算白写了,因为上帝不c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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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已经很明显:小葡萄心里明白上帝只有极少的几张天堂门票,需要像她这样极高的智商外加不懈的努力和坚强的信心才能争取得来。 各位基督徒们,自己掂量下自己,有没有这样的能力。如果你们的理解和小葡萄有出入的话,趁早改信菩萨吧。天堂门票已经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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