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加国护照不会成为你被拒美签的理由,不必自己吓自己。你万一被拒签,那也是因为其它的原因,和你有加拿大国籍没有关系。如果被拒签那说明美国拒绝你进入,也一定会把你原来的美签注销,你不太可能还有没过期的美签。
具体办理美签续签的机构就是美国国务院,美国国务院不会因为有其它国籍而拒签。
其次不存在较不较真的问题,如果续签被拒那就一定会注销还在有效期内的美签,不会让你有进入美国的机会。你说的这点根本不成立。另一方面来说,有效期内的美签只要没有被美国政府注销即为有效,即使随附的中国护照已经过期或已经被剪角,都不会影响美签的有效性。与中国不同,美国政府发出的美签不因其它国家的证件失效而失效。
美国签证官执行的是美国法律,对美国纳税人负责,而不是像你想象的那样,拿着中国法律当令箭。
这个问题与美国如何执法无关,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于:由于各国户籍信息不互通,中国公民在加入外籍并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之后,中方并不会立刻注销他的护照,导致他在技术上仍然可以继续使用法理上以失效、但技术上仍可读的中国护照。
这就导致了一个问题:中国护照无法证明持有者具有中国国籍,顶多只能证明他曾经有过中国国籍,无法证明他现在仍然具有中国国籍。也正因如此,前几年在国外换发护照需要提供当地签证或绿卡甚至未入籍证明,回国入境的时候还要查你此次出国的签证或绿卡。中国护照在国外,还需要搭配上居住证明(签证、绿卡)才能证明持有者具有中国国籍。
因此问题的本质是:航司地勤和签证官,究竟是认证还是认人?
前几年中国边检对每名回国旅客扫描签证或绿卡存档,本质上就是认人不认证。证只能证明你是谁,我不是要核实你的证是不是中国证件,而是要核实你的人是否已经丧失中国国籍。
之前那个在美国驻加拿大领事馆申请美签续期的双本网友,美国签证官把它拒签了。虽然你的中国护照不能免签进入美国,但你的加拿大公民身份可以让你免签进入美国,加拿大公民当然不需要签证,本质上就是另一种形式的认人不认证。
韩国驻洛杉矶领事馆拒绝双本人士申请韩国签证,并且搬出了中国国籍法。韩国不允许除了出生以外的任何双国籍,因此韩国帮中国执行国籍法很容易理解。一旦你在申请表上如实申报自己有加拿大国籍,并且出生地在中国大陆,那就相当于你的中国国籍已经丧失了,你的中国护照是已经作废的无效证件,不能证明你有中国国籍。说白了还是只认人不认证。
加航查枫叶卡也是同样的逻辑,中国护照不能代表你仍然具有中国国籍,尤其是当你以加拿大公民的身份生活在加拿大时,中国国籍已经丧失了,中国护照就是一本废纸,不能证明你的中国公民身份,更不能证明你有入境中国的权利,所以管你要中国签证。说白了就是认人不认证。
日本驻蒙特利尔领事馆把那个申请日本签证的双本网友也给拒签了,也是同样逻辑。
归根结底就是一个问题:认人不认证。而之所以只认人不认证,就是因为有已经丧失中国国籍的双本人士仍然在继续使用中国护照,导致中国护照无法证明持有者的中国国籍,必须辅助以其他文件才能证明持有人的中国国籍。再加上中国国籍法第九条的“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这一奇葩机制,只要中国护照和美国/加拿大护照同时出现,就会有些死脑筋的机场地勤和签证官认为你已经丧失中国国籍,把你的中国护照当成废纸。进而导致,一旦你主动坦白了加拿大公民身份,或主动展示了加拿大护照,那么你将无法使用中国护照值机,无法使用中国护照申请签证。就是这么个蛋疼机制
如果认人的话,那么地勤和签证官这么做,在法律上挑不出毛病。如果认证的话,那么签证官和地勤只有权核实护照的技术真伪,无权核实护照持有人是否仍然具有中国公民身份。如果按照加拿大法律的话,应该认证还是认人?有相关法律条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