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元54年到68年,罗马的皇帝是尼禄·克劳迪斯·凯撒·奥古斯都·日耳曼尼库斯,也就是尼禄。人们都知道皇帝并不是一个虔诚人,他参与各种各样的不正当行为,包括同性恋婚姻。公元64年,罗马发生大火,尼禄本人被怀疑纵火。在他的著作中,罗马参议员和历史学家塔西佗写道,"为了摆脱[他点火]的报道,尼禄将罪责牢牢地定在一个阶级身上,并因憎恨他们所厌恶的事而对他们施以最严厉的酷刑,民众称他们为基督徒"(编年史,XV)。
正是在尼禄统治时期,使徒保罗写信给罗马教会。虽然有人可能期望他会鼓励罗马的基督徒起来反抗压迫他们的统治者,但是在第13章,我们却发现: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 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罗马书13:1-7)。
即使在一个冷酷无情无神的皇帝统治下,保罗在圣灵的启示下写信,告诉他的读者要顺服政府。此外,他还指出,除了上帝所建立的权威之外,没有任何权威存在,以及统治者在他们的政治职位上是服侍上帝。
彼得在他的两个新约书信中也写了几乎相同的东西:"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因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你们虽是自由的,却不可藉着自由遮盖恶毒,总要作神的仆人。务要尊敬众人,亲爱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彼得前书2: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