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挑战法律程序,三权分立就是保证司法独立,也就是说整个事件都在法庭范围进行的。
起诉的就是控方,与什么政府部门是不同的概念。
很显然,在你脑袋中三权根本就没分开。
谁在搅浑水,围观群众都看着呢
哈哈。你越回复,越暴露你的无知。这里的控方就是美国政府的的Department of Justice。哈哈哈哈哈。
而且控方和美国政府Department of Justice 的关系,和三权分立根本没有关系。哈哈哈哈哈。
别挑战法律程序,三权分立就是保证司法独立,也就是说整个事件都在法庭范围进行的。
起诉的就是控方,与什么政府部门是不同的概念。
很显然,在你脑袋中三权根本就没分开。
谁在搅浑水,围观群众都看着呢
谁无知已经越来越清晰了
我说是法庭指控,别再在这睁眼说瞎话
有错,法院不指控,控方的指控只有在法庭上进行才有效这个基本常识你不知道吗?
法庭指控基于这种唯一性的基本常识说出来有错吗?
PS,别用文字游戏搅浑水,你用部分事实带风向这个事实已无法改变了。
指控程序合法,不等于指控的内容成立控方指控也需要在符合法律框架的前提下进行。
如果控方指控的不合乎法律,那官司怎么可能被法庭受理
控方指控合法,且被辩方承认是事实的情况下,辩方说控方指控不是违法的。
这是不是在挑战法律
司法部,或者地方检察院,都是政府部门,别挑战法律程序,三权分立就是保证司法独立,也就是说整个事件都在法庭范围进行的。
起诉的就是控方,与什么政府部门是不同的概念。
很显然,在你脑袋中三权根本就没分开。
谁在搅浑水,围观群众都看着呢
那法庭是属于法院的,也是政府部门
我想,如果我继续笑你,是不是有点残忍。
不管怎么说,我就免费给你科普吧。人家说的司法部 (Department of Justice) 和地方检察院 (Prosecution Service/District Attorney) 都是政府的行政分支 (executive branch),独立于法庭所属的 Judicial Branch (中文翻译是司法分支,但不是“司法部”,后者是行政分支)。
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 代表的是联邦政府。地方检察院(District Attorney)代表州政府。
翻译成中文有时确实会有混淆的感觉。
你在一点点儿把你的无知展示给围观群众
我说的就是司法部作为控方在法庭上指控孟及她的公司。
你认为这个关系无知在那,可笑在那